万亿消费金融市场,却有千亿不良资产,老赖互相鼓励,死抗到底!

“坚决不还钱,兄弟挺住,我们能赢!”“死扛到底,网贷都要喊我声爹!”这些鼓动性口号,成了老赖微信群中最常见的字眼。

上千条微信交流充斥在聊天群里,他们一方面相互分享赖账经验,一方面互相鼓励,目的只有一个:一起赖账,死不还钱。

老赖江湖的别样风景,与消费金融的蓬勃发展,似乎背道而驰。

转载自网络

2017年,消费金融市场巨头登场,海外上市和出海逆袭成了造富神话的典范。好景不长,从趣店上市到国家监管靴子落地,现金贷凛冬的到来不到43天;而最近,P2P备案也终于逐渐明朗,P2P公司等到了最后的凌迟。

一时间,大量平台首次逾期率暴增,坏账率大规模上涨,如何处理贷后逾期成为各个平台躲不开的“生死攸关”。

是生还是死——莎士比亚的难题,终于和野蛮生长的互金行业碰面了。

同年杭州互联网法院诞生,但至今激起的水花并不明显。走法律科技的路子,绕不过法律程序的严格限制以及成本收益的平衡,而这些问题在新兴的互联网仲裁下似乎都能够解决。

01

万亿市场中诞生的千亿市场

许多好人养着一群坏人,这是业内的常态,尤其是现金贷。

Will在杭州某P2P公司上班,同时兼职为互金公司提供企业服务,简单地说,就是卖流量。

2个月前,他了解到互联网仲裁,是因为手里的客户开始向他打听杭州的一家科技公司,杭州互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内习惯称其仲财通。Will说,尤其小规模互金公司,希望能借助这类互联网仲裁公司提高自己的信誉,震慑不还钱的老赖

互金公司给人的印象都是“金主爸爸”,有钱任性。但脱去科技公司的外壳,其内核都是“资金+流量”简单粗暴的金融交易,而对于法律,曾经他们考虑的太少。

相较P2P,现金贷更是用钱可以砸出来的生意。业内人士说,“现金贷门槛很低,系统、风控、黑名单、流量,全都市场化解决,所以冲进去就马上起了一个万亿市场。”

银行存管普及之外,互联网仲裁成了许多P2P公司的门面,现金贷则更将其视为救命稻草。不少公司,刚开始接洽互联网仲裁,就把签约合作放在了置顶的轮播广告里。

“业务的增长速度,市场的反馈,都超过我们的预期。”仲财通CEO丁志刚告诉锌财经潘越飞,一来监管迅速落地,让许多互金公司始料未及,二来这些互金公司迫切需要一个可靠的法律背书

而紧接着的监管和备案,则意外的让互金公司和老赖们之间尔虞我诈的战争,如同文章开头说的那样,成了另一番景象。

但国家的监管条例反倒成了老赖们的杀手锏,“你们本来就是不合法的,你们就是高利贷”,“明目张胆不还钱”。

锌财经了解到,去年9至11月有大量资本投入现金贷市场,超额回报让人失去了冷静和理性。

仲财通副总经理庄德健介绍,12月监管一出,大部分因为追逐利润而疯狂进场的玩家,愁的睡不着觉。

但更早,其实已经有人注意到了互联网仲裁能够带来的影响。

“那天我和同事在去北京的高铁上,手机一直被人打到没电。”副总经理庄德健回忆,去年12月,因为一次偶然报道,半个互金圈的公司,都想联系到仲财通,寻求商务上的合作,以期得到互联网仲裁的保护和背书。

据说,那天公司上上下下员工的电话,无一幸免,被国内数不清,甚至叫不上名字的互金公司打爆。自7月份上线以来,仲财通累计处理案件数万件,而最近日单量保持在五千件左右。

比起法律诉讼,互联网仲裁与互金业务纠纷更具匹配优势。一裁终决,批量处理,更重要的是,在法律框架内仲裁委可以定义自己的仲裁规则,能有更灵活的适用和调整。

智帆金科CEO薛本川表示:仲裁相关的法律程序互联网化是必然趋势,首先是电子签名的广泛应用,其次是互联网业务的快速发展需求,都会加速对法律程序线上化的需求。他坚信,“这将成为互联网业务中的基础环节。”

但其实变化主要体现在借款合同,互联网仲裁会帮助互金公司合规前置服务,帮助平台纳入到仲裁服务的范畴之中,此后产生的逾期在仲裁流程上的障碍,几乎没有。

简单来看,互联网仲裁不仅保护了互金公司在发生逾期时能够合法催收,同时也保护了消费者在还款时,不需要支付法律规定外的利息。当下另一种现象是,平台投资者会要求平台使用仲裁,这样他们的投资权益也能受到一定的保护。

听起来互联网仲裁着实万能,但事实上,并非所有业务都能够处理。

02

万亿流量生意中的利益纠葛

“你难道真的为了好几年几千块的欠款,找个催收公司去上门催收?对方也许住在4线城市,要坐火车再转汽车才能到的小县城。”这是很多人都存在的疑问。

去年十一月,仲财通的第一批客户进行批量仲裁裁决,而无一例外,全是八月份和各个平台达成合作后接手的新案子。而仲财通的产品,早在去年六月就已经在客户那里上线了。

事实上,国家监管出台之后,面对巨大的逾期催收市场,有部分机构打出了能做存量逾期的口号。

不出意外,丁志刚表示也有不少互金公司曾私下和他联系,想在逾期客户的合同中,补充相关协议,因为申请仲裁的前提之一,是平台得握有一份借贷人和平台双方自愿订立的相关协议,靠着这份事前协议,才能对逾期客户发起仲裁。

根据《仲裁法》第十八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对于现在这些对催收都避之不及的逾期客户,重新补充协议无疑是天方夜谭。

“这个钱很好赚,一旦补上仲裁协议,那些不良资产立马变废为宝。”丁志刚说,尤其是互金公司手里上千亿计的不良资产,按1个点计算,至少是10亿收入了。

擅自改合同,讲轻了叫程序有瑕疵,讲重了就是伪造证据,在民事诉讼当中,伪造证据是要入刑的,丁志刚补充,“处理存量几乎没有任何可能性”。

Will说,据他了解,去年国内运营现金贷的平台接近3000家,而行业每月的总成交量都保持在2000亿元以上。

但让人不敢相信的是,一年万亿的成交量,其实是靠几百万的多头共债人群做出来的

撸新口还旧口子,是老赖江湖里基本生活方式。他们抱着侥幸心理,狡猾应付催收的同时寄希望于平台倒闭,欠款顺理成章地不还而销。

如果P2P的催收也许还有效益可言,现金贷的催收,就是在贴钱。

大部分现金贷公司处理逾期的做法都很简单,自催、委外,甚至打包卖出,上市公司也不例外。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成本太高的正义也不是正义”,丁志刚多次重复这句话,他算了一笔账,最近某知名互金平台不良资产只能卖出一两个点,而走互联网仲裁,仲财通的客户的净收益大大高于这个数字。

抛开经济上的利润,他强调在最终执行效果上,经司法确权的小额不良资产债权清晰,资产价值要远高于未经确权的债务纠纷。“这对平台来说,能够实现数量级的增值增长”。

那么,有了互联网仲裁后,这个行业会不一样吗?

03

互金行业未来,强者恒强?

Will最近拒绝了不少P2P的单子,就是因为不清楚这些平台,褥完羊毛会不会卷钱跑路。

结合最新的备案条件,不难发现,小规模P2P平台未来很难有机会,除非有特殊背景,原则上“826”以后的公司不予备案。据悉,整个合规成本在300万左右。

“经营者不知道该撸一波钱,把平台卖了还是继续做下去。”Will的一位朋友在杭州一家P2P公司担任总经理,年前曾想找他Will买点流量冲冲业绩,但他看完公司介绍之后,只冷冷地给了一句话,“你换工作是比较好的打算,到现在备案都还没开始,估计是赶不上了。”

预计全国2000多家P2P公司,最终留下的大概800家。

可能更少,庄德健补充,随着整改推进,包括费率标准及收取方式等愈发规范后,P2P的利润空间必将继续收窄。

“国家自然希望银行能够找到新的业务增长点,不要沦为资金批发商。”北京某互金公司的高层曾向锌财经指出,斩断传统金融机构对外输血,其实是在逼他们拾起这些业务。

刚兑和流量红利,让金融机构最后变成了一堆钱,久而久之,所谓创新能力丧失了。这是国家不愿意看到的。

养子哪有亲儿子要紧,业内人士开玩笑道,他所在的公司去年曾经月利润破1亿,估值超百亿,但随着备案和监管的出台,有些生意做不做不清楚,至少是没法说了。

相较三个月前的爆发性增长,近期仲财通业务稳步上升,与巨头公司,甚至传统银行机构的合作,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智帆金科的薛本川认为,传统金融机构将会更加互联网化,同时互联网金融也会更传统化。

看起来其实很简单,但事实上能做的人并不多。”丁志刚补充,虽然市面上也有竞争对手,但他并不担心,因为护城河足够的深。

简单的导流生意,在互联网仲裁中行不通,如果只是简单地把案子批量导给地方仲裁委,别人甚至未必会理你,大宗纠纷成为他们更关注的案件,而非几千一万的小纠纷

毕竟,无论金额大小,花费的精力和时间,是类似的。一个上亿的案件和一个5000块的烂摊子,任谁都会选择前者。

而一旦有了互联网仲裁,后者数量累计起来的规模优势,以及互金未来的前景,值得被关注

互联网消费金融从2013年开始到2016年,交易规模从60亿增长到了4367.1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了317.5%,到了2017年,传统金融机构消费信贷当年增加3.89万亿元,2017年末余额达9.80万亿元。

这个市场,大到没有任何一家公司敢有独吞的心。

对互金公司来说,好消息是劣质的公司会越来越少,而坏消息是留下的公司非富即贵,想要在这个市场中生存下去,没有风控和互联网仲裁的帮助,恐怕未来会是步履蹒跚。

而目前在亟需监管政策落地的情况下,留给他们辗转腾挪的空间和时间,不多了

QA

Q:之前有消息说现金贷利率高达500%,这件事情从法律角度会怎么看?

A:完全从法律层面来看,首先要判断这是不是一个有效的合同,第三方服务收费是需要事先知晓的,这个条件成立,才是一个有效的合同。再从正当性上来判断,现实中,这类人群是借不到钱的,即便借到,人情成本也是很高的,还不如从找网上素不相识的人借一千块钱,然后服务费收个一百、五十块,借一个月。

这解决了需求,但从不好的方向看,网贷平台属于利用了这一批收入、认知比较低的人群,不会算利息,不知道利息的操作,最后引导成为多头借贷的共债人群。

Q:如何理解裁决规则引领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最终改变交易方式?

A:举个简单的例子,仲裁裁决书最后是要去法院做执行,但执行案件的效果无法完全保证,因为要到全国各个地方的法院。但是没关系,量做大之后,知道什么地方支持,对于这种业务执行效果比较好,数据跑出来之后,今后针对那个地区的获客和风控就可以做针对性调整。

Q:关于仲财通三月份做天使轮,四月份注册公司,五六月份产品上线,七八月份开始获客,公司发展超乎预期,您认为有哪几方面的因素?

A:确实发展比较快,有预期到这个情况。但是我当时心里比较没底。主要是回款率,比较难预期,这是开创性的事情,以前没这样干过。因为我们一直是在这个网络+法律的圈子里面,包括监管的一些动向,一些倾向性,整理的方向,我们会有一些预测。但是现金贷的强监管比我们预期的要早一点。原来预计是要到三月份动手,没想到年底就动了。

1.“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成本太高的正义也不是正义”,要达到理想效果,基础服务的建设,用户使用的习惯,市场的走向,这些因素缺一不可。

2.监管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快钱好赚,但未必长久。

文章∣启明

编辑∣强强

摄影∣黄硕

手绘∣陵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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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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