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书经营主体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张某某名誉权纠纷案日前一审宣判,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判处张某某向小红书赔礼道歉,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律师费共计25万余元。
天眼查APP显示,张某某系微博账户“圈少爷”的所有人。2019年7月31日,其在其微博上发文称“……我今天才知道,小red书里面的那些酒店打卡的女生,其实有些是yp交易,表面上是分享酒店,其实是露肉,如果有人问酒店价格是多少,实际上对方回复的是身价,然后可以飞去你的城市实现全国空降……”,并配有小红书上特定用户发布的特定照片截图。其中的yp是约。炮缩写。张某某文章经由微博迅速扩散,截至2019年8月12日,该文共有1814人转发、8496条评论、56511条点赞,并被其他人引用或转发后在互联网上大量传播。
小红书认为张某某毫无根据、虚构事实侮辱原告,严重侵害原告的名誉权,影响极大,造成了不可估量、无可挽回的损失,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某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
张某某辩称发表博文之前,各APP已经充满了对小红书的负面评论,自己看到“豆瓣”小组关于小红书APP下架的评论,对评论文字进行编辑后发布了案涉博文。此外小红书运营管理不力确实存在不妥当的地方,故认为不构成对小红书名誉权的侵犯。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张某某作为新浪微博加“V”实名认证博主,拥有750余万粉丝,应当承担比普通民众更大的注意义务,所发案涉博文主要针对小红书APP下架原因发表评论,称小红书因涉黄下架的同时,使用了“yp交易”、“露肉”字样,对交易过程用文字进行了描述,并配有女性及酒店的照片,上述内容足以使博文阅读者产生小红书APP因为内容涉黄被下架的认知,已经超出言论自由、舆论监督的合理边界,势必造成原告社会评价的降低,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2020年3月20日一审判处张某某在其微博账号“圈少爷”发文向小红书赔礼道歉,置顶30日,同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律师费5万元;公证费2000元,案件受理费由小红书负担49040元,张某某负担1560元。
张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因其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上诉费,2020年9月1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张某某自动撤回上诉,终审维持一审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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