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某与杭州晨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淘票票)劳动争议一审日前宣判,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淘票票公司赔付卫某奖金共计8万余元。
天眼查APP显示,卫某2014年5月19日入职阿里影业旗下淘票票公司,从事商务拓展工作。2019年5月20日,卫某因身体原因曾通知其主管去医院检查身体,5月24日一直未上班,7月3日补交请假手续。7月5日,淘票票公司以卫某在5月20日至24日期间连续旷工5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并征得工会意见后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
卫某自称是市场营销高级专家,其日常工作需要经常出差,阿里影业也未要求卫某一定在岗上班。淘票票指责其旷工5日,实为在家办公。认为淘票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法院起诉索赔赔偿金558983元、年底固定奖金30700元、税后年终奖金157891.18元,兑现奖励股份352000股,以及赔偿因开具带有负面信息的离职证明致使其无法正常就业所造成损失368400元。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卫某在2019年5月20日至24日期间因身体原因需就医,事前也曾告知过主管,但事后未能按被告的规章制度及时办理请假和补假手续,产生了连续旷工5日的事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卫某提出违法裁员索赔诉求不予支持。2020年9月7日一审判处淘票票公司支付给卫某2019年度年底固定奖金11171.72元及年终奖金68967.96元,合计人民币80139.68元,案件受理费5元由淘票票公司负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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