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遭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从2019年1月至今,猫眼公司共出现4起行政处罚记录,除此次罚款20万,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还先后分别罚款7万,3万,7万元。主要涉及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代理销售周杰伦洛阳演唱会,未经批准,擅自出售德云社三里屯演出门票,以及代理销售《陈情令》国风音乐演唱会门票,未明示演出最低时长及演出最低曲目数量等,被认定涉嫌存在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光线传媒高管王牮(公司董事长王长田的妹妹),该公司由天津猫眼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光线传媒董事长王长田是后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最终受益人;此外,美团点评投资实体之一上海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和腾讯投资的投资实体之一林芝利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也是后者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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