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将伤医罪犯列入黑名单?

又是一起患者家属杀害医生的案件,人神共愤,与以往不同,这次的主流声音并非是再次聚焦医患关系,而是将矛头直接指向了杀人犯。

首先得说,无论是什么理由,无论有什么借口,都不能杀人,也更不能伤害救死扶伤的医生。更何况,这位医生治疗规范,待人谦和,是绝对的好医生。

很多人脑子里好像很清醒,最喜欢理性和反思。比如,只要社会上出现伤害医生的案件,就会呼吁反思医疗行业问题,只要社会上出现伤害老师的案件,就会呼吁反思教育行业问题,只要遇到小商贩受到伤害,就会呼吁反思城管管理问题。

其实,这种所谓的反思,最后的结论都是一致的指向,解决问题抓的药也都是大力丸,却让这些所谓的反思成为了某些人带节奏的诡辩与引导乌合之众的套路。

从统计学上讲,医院伤医事件是小概率事件,而且可能是极小极小的概率,呈现不可预测性,但是,因为社会之大,这种极小概率也一样会发生。

虽然发生了,但这种事件只具有典型案例研究价值,往往不具备普遍性,更不能因为这种案件的发生而生拉硬套。对于医院里对医生的黑手,只要用坚决的惩罚来对待,没有任何理由,不能有任何的辩解。

我们当然不能排除有一些坏医生也有坏老师,这样的人不配从事这样的行业,出现这样的人和事就应该人人喊打,但尊师重教必须落实,伤害医生教师都应该是重罪。与此形成对照,医生教师的准入门槛也会很高,如果作奸犯科一样要重罚。比如设置专门的“伤害教师医生罪”和“教师医生渎职罪”。

实际情况却是,小概率事件往往引发“大影响”。从美国次贷危机到股市崩盘,再到全球实体经济遭受重创一系列连锁反应,实践已经证明,一只突如其来的“黑天鹅”,有可能演变成巨大的“灰犀牛”危机。这种引发并非是事件的本身,而是来自某种力量的驱使。

现在的一些媒体,最喜欢能抓住眼球的事件,而不去管这种事件本身的可分析程度,会把一个个案按照自己想引导的方向去实施引导,从而吸引流量,从而让自己赚最多的钱。因为,只要煽动情绪的文章才有阅读量,写手们不管分析,也不管社会价值,只在乎的是收入。

医院本身就是病人和家属交托生命的地方,最核心就在信任。我们甚至可以理解部分家属想要送大夫红包以获得安心放心的行为,虽然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亵渎了白衣天使的尊严。

所以,当有人提议医院为保护医生需要在入口设置安检的时候,就有很多医院的院长站出来反对。他们的反对不是怕流失客源,因为医院从来不缺少客源,他们只是不愿意让医院与患者从一开始就互相不信任,从相互猜忌开始,那么,就谈不到治病救人了。

资料显示,关于医院安检的问题,有关方面研究论证了多年,2017年卫生、中医药、公安三部门印发了《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意见的第二条就明确提出,二级以上医院(含妇幼保健院)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开展安检工作。不过,这一条始终没有真正实施。

安检,虽然不能完全解决暴力伤医事件的发生,但不管怎么说,它从另一个侧面可以避免“短暂性精神病”者深藏暗器“误砍误伤”,减少无谓的“牺牲”。即使大多数人非常反感有伤自尊的安检措施,而且医院在这方面的投入导致医院增加了不少的成本,但是总比不设安检强。但是,要防止恶性伤医事件的发生,仅仅靠安检是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在全社会形成对伤医者人人共愤的正义氛围。

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王副主任就认为,“给医院装安检设备的思路本身就是错的。”“真要动手的话,徒手也能,那最好给每个医生都配两个保镖。”与多数院长意见一致,王震认为,把每个医生都重重“武装”起来,显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当然,也有专业人士认为应该加安检,因为他们家的安检设备又多了巨量的买主。

我们并不反对加装设施来保护医生的安全,但如果说的“没有人性”一点,为了极小的概率事件去增加如此冗余的设施,真的很值吗?更不要说,如果医院一旦开始安检,其负面价值恐怕要远远超过正面收益。

我们倒是可以参考高铁、飞机等安全重要领域做法,如果有人做出任何的伤害医生等行为,是不是可以将其列入黑名单,这种人(甚至其近亲属)从此不得进入三甲以上医院就诊?有人又该骂这种做法不人道不符合正义,但这种伤害医生的人渣们也配享受“人道”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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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为什么不能将伤医罪犯列入黑名单?
又是一起患者家属杀害医生的案件,人神共愤,与以往不同,这次的主流声音并非是再次聚焦医患关系,而是将矛头直接指向了杀人犯。首先得说,无论是什么理由,无论有什么借口,都不能杀人,也更不能伤害救死扶伤的医生。更何况,这位医生治疗规范,待人谦和,是绝对的好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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