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造假药?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我……

文/木芯

打击刷单的新闻年年有,但这次真的不是开玩笑。

7月10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网店刷好评、删差评被行政处罚,将视同生产销售假药、假奶粉等36种情形列入我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征求意见稿关于刷好评的具体表述

按照征求意见稿,列入该黑名单的企业、个人将面临多部门联合惩戒,在审查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和资质、资格、备案认定时面临各种限制或禁入。

做假药、假奶粉这种缺德生意,别说列入黑名单,罚破产、蹲大狱,大家肯定都理解支持。

但是把刷单跟这些违法行为相提并论?媒体和群众也有点一脸懵逼。

为此,多家媒体把“网店刷好评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作为主标题报道,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反正微博上的财经账号,难得有这么好的阅读讨论量了。

从评论你就会知道,网店刷单刷好评,已经不只是业内公开的秘密,而是全民默认的常规操作。

甚至不少用户会据此判断卖家是不是在“用心经营”。

大部分消费者对好评是否真实,已经有一套自己的“过滤系统”,销量或好评只是他们购物时的参考指标之一,并不会因此被误导。

唯一让人担心的是食品药品等特殊商品,以及家里老人孩子不懂判断。

既然用户对所谓的“好评”已经免疫,刷单又将面临更严厉的惩罚,从业者还有什么理由继续刷下去?

经济学里有个著名的囚徒困境,两个同伙案犯在警局被分开审讯,如果他们都能扛住不说,两人将无罪释放。但只要有人抢先招供,另一个将面临更严重的刑罚。虽然明知坚持不说对大家都好,但你怎么知道对方会不会出卖自己?为了不被出卖,两人都会选择招供,导致双输局面。

刷单也是这样一个“囚徒困境”

如果大家都不刷单刷好评,公平竞争对所有人都是有利的,还省去了一笔不小的刷单开支。

但是,你怎么知道别人也会停手?

如果大家都不刷,偷偷刷的那个人将获得巨大的流量,赚的盆满钵满——只要有人在刷单,越晚行动的人,受损越大。于是最终所有人都会争先恐后地刷,甚至成为常规的运营手段。

巨大的灰色空间,成了各种诈骗的温床,毕竟,谁没有过刷单被骗的经历?

自己找不到“靠谱”的代刷,反倒被竞争对手恶意差评,被专业“差评师”敲诈……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别人钻平台漏洞来损害自己的时候,都能成功,自己想学人家刷单刷好评,分分钟被平台抓住。

从平台角度看,他们也挺冤。

每年要花大量人力物力在反作弊、反刷单上,但只要搜索排名还在,店铺权重与流量分配还挂钩,刷单的囚徒困境就不会改变,规则的漏洞依然会被人利用。

有人干脆支招,以后不再显示销量数和评价,这样就不会有人刷单了。这也是too young too simple,你以为卖家刷销量和评价,只是给买家看的吗?只要这两个指标在后台继续影响搜索排名,针对性的“优化”就不可能停止啊!

中心化的流量分配法则,就是这么残酷。

但是话说回来,伪造数据并非电商平台独有的问题。为什么单单对电商人用此重典?也是让很多人不平的地方。

随手就能举出例子,电影刷票房,短视频刷观看数,微博刷评论,媒体刷阅读,明星刷粉丝数,各行各业的水军无处不在。

要说网店是经营性质,刷单侵害了消费者权益,那多少网红实体店,也在雇人排队炒作,收买网红发帖,误导性比电商好评还要大,又要怎么算?

因为此次征求意见稿,是在2016年4月起实施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的“大修”,不仅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纳入对象从企业扩展为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网店刷好评也在这次大修中被新增进入名单的36种情形之一。

有人对此评价,这是对失信名单的滥用。

如果网店刷好评是严重失信,各行各业的水军背后都有对用户经济利益的侵占和损失,为什么他们就能除外?

明明是电商平台的底层规则出了问题,不在问题的源头想办法,而把治理的成本推给社会,推给“有关部门”,是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的。

不过,坏消息中的好消息是,这个管理办法尚未正式颁布,还需要用一个月的时间对社会征求意见(截止到8月10日)。

所以,如果大家不想以后因为“刷单”上黑名单,可以抓紧时间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馈意见,方式有三:

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网址:http://www.samr.gov.cn)

2.发送电子邮件至xinyongjianshechu@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邮编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转发即是态度,别让电商人赔钱又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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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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