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亮 | 一场智慧城市的官司

​ 文/刘兴亮(微信公众号:刘兴亮时间)

01

武汉智慧生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因智慧城市项目败诉一事沸沸扬扬。

浏览了一下相关信息,得悉这一诉讼的对象除被告: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外,另有第三人相关单位若干: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天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智慧生态败诉。

02

简单还原一下经过:

2013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微软公司打算合作。

同年,微软授权华胜公司作为武汉开发区智慧城市项目集成与运营商,让华胜与武汉单线联系。随后代表武汉开发区的智慧公司与华盛签约。

与此同时,微软下边的神码公司、蓝云公司、华生物旗下的长天公司都成了这个项目的服务单位。

2014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智慧公司向华胜公司支付合同项下第一笔软件及服务款3507.4万元。华胜公司将其中的3281.4万元支付给了微软公司及其指定的神码公司和蓝云公司,留下了226万元集成服务费。

截止至2015年5月7日,微软公司负责完成了CityNext规划咨询服务和Dashbosrd系统建设服务的部分工作,华胜公司负责完成了公有云使用资源汇报和2015年公有云资源规划方案。

03

按照人们通常认定的生意过程,此事到此已经完结。如果还有未竟事宜,应该双方协商解决等。

从买卖双方来看,这个合同是武汉智慧与华胜公司签署的,双方各有服务对象和被服务对象。事情简单若此。但是,智慧城市项目可能并未如愿以偿,落实不到位或结果不满意。于是武汉智慧公司状告华胜及关联单位,要求对方赔偿。

其结果是武汉智慧生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败诉,还承担了二十多万的诉讼费用。

04

法院的判决维护了商业规则,但谈不上主张了正义和公平。

规则就是规则,两人的买卖各管一摊,至于各管的一摊背后乱成什么样,那是彼此的事情,大家心知肚明,我要的是你的货,你拿的是我的钱。货款两清,从此不相干。自古以来概莫能外。强抢和暗偷自然不在讨论范围。

面对这一令人啼笑皆非的经济纠纷,在媒体报道的相关文章下,很多人留言冷嘲热讽,颇有博得阵阵喝彩之人:

摘录部分留言如下:

Madepower YK:男主角看中大美丽的姿色,想让对方给自己生孩子。大美丽说生娃可以,但不能结婚,彩礼的事儿要找我弟谈好。弟弟就出面和男主签约,收了一部分彩礼钱。然后男主和大美丽俩人非婚同居两年,结果也不知是谁的问题,孩子没生出来!男主就问大美丽「你到底能生娃不?以前生过没?」大美丽说「人家是个黄花闺女,和你是第一次,以前没有过别的男人,没生过!」男主就急了,原来她没生过,很可能不会生啊!要求终止同居,并要姐弟俩还钱。大美丽说「分手就分手,你跟我弟签的约,要钱找他去!」弟弟很委屈说「钱都给我姐了,而且是她委托我签约的,钱得找她要。另外,咱这合约别解除,我保证让她给你生个娃出来!」男主一看要人财两空,就告官。这下子又牵扯出一大堆亲戚朋友,弟弟好基友、弟弟的儿子和他的小伙伴,大家都说「这事儿与我无关,大部分钱都给大美丽了!别找我们!」法官说「找你们小哥几个,是方便案件调查,不做亏心事表担心。」最终法官的裁决和解释如下:1、男主和弟弟的合约尚未终结,还没到讨论退彩礼的时候。2、男主和大美丽属于非婚同居,双方利益均不受法律保护,谁也别找谁要钱。3、从法律角度看,弟弟并非大美丽的代理或委托人,合约只能约束男主和弟弟,大美丽是无辜哒!4、男主无事生非讨回彩礼,予以驳回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约22万元。故事结局:大美丽成功甩锅,弟弟继续背锅,男主丢了夫人又折兵。

艾木斯亚克西:还不是因为政府换届了呗!

朱有兴:在扯蛋的事情上我们一直很专业,在专业的事情上我们一直很扯蛋……

Real:从控诉和应诉的内容来看,只有微软是认真做题,其他人都是在瞎胡闹,一派市井之风。连华胜的法务都是这样的水准,可想而知,市面上其他的集成商大多会是什么情况,华胜们学习的道路上还有不少内容,要加油!

扁豆:亲历过所谓的智慧企业项目,国企作风从来不是效率和效果,一群不懂的人指挥专业的人,不听还不行,最后就是一塌糊涂,最好的结果也就做成了使用频率不高的erp。没任何智慧可讲。

Gary:老方丈认为我们寺庙要国际化,进程一半,突然发现外国和尚就是一忽悠,老方丈抗不住了,云游去了,新来的方丈说,那就哪里来哪里去吧,不过走之前把费用还来。结果洋和尚一听不干了,我人都没来,就是忽悠了几个你们本国的和尚,都是你们本土的和尚在操作。完美,这一波操作,学习了。

司徒狐:立项前可行性报告呢?评审的专家呢?

MemdazιYuan:没要回款还付了21万诉讼费,悲剧。

张春华:没看到领导为这个项目负责。

L.Y.:外资企业的软件是作为货品销售,但在售前是以解决方案在鼓吹,签单时又会通过国内代理商执行,以隔断商务关联风险。一块运作的解决方案厂商,会作为合作伙伴绑着外企大品牌来说动甲方,但真正实施时基本都在用自己的平台,外企的产品不会起到多大的作用,这是案例里智慧公司觉得花钱买的软件没价值的原因。多少年来这个生态圈在国内都是这么干的,多少稀里糊涂的甲方吃了哑巴亏还不敢说破,怕追究自己的决策错误,只是智慧公司敢于戳这个泡,但却难以得到法理支持。其实除了反思外行乱决策、花钱太随意之外,还应该考虑一下这种商务模式是否合理,有没有那个什么之闲?

Nelis:自己约的P,含着泪也要打完啊!

yurKing:看来又是分钱和分包的问题!

开心哥:一地鸡毛~

Alex Hu:九头鸟碰到国际硬鸟,微软

……

05

为什么这么一件事会引起众人关注。我想不外乎几个点。

一是中国的政府项目运作难度太大,往往带来盘根错节的合作势态,主体责任人无一例外先把责任撇清,在此状态下才会参与。这是为什么?很多大工程都需要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在中间做垫背的——政府当然不可能出面做生意。当然,垫背方有的拿的很多,也有拿的很少的。

事情之所以成为这样的常态,与政府项目的利润大有关系,其次是项目的可实施性及决定权,常常不以科学的理性来裁定,而是某一两个人(不大可能深入研究)拍板决定。这就导致,出入都有大的操作空间,既个人谋利的欲望,又让人试图以弄虚作假的手段扩大欲求。

人人心怀鬼胎,难免互相猜忌,推诿,继而治丝益焚。出了事,就是一堆说不清的乱摊子。

另外就是外企也用中间人与政府合作。武汉智慧代理武汉经济开发区,华胜代理微软。微软也不愿直接与甲方挂钩,而是从开始就脱钩。

事实证明,它们这么留一手不是没有道理的。随之而来的官司真够打脸。大家都心知肚明,但是还要弄个四仰八叉,难看不说,又伤了和气。以后谁还会按传统的路数出牌呢。没做事就互相提防,成败全无体面。稳定而具有扩张性的商业原则绝不是基于此的。

另外,看客的心态也值得探讨。有的人质疑政府的作为,很正常;有的人对诉讼失败的武汉智慧公司冷嘲热讽,符合一贯;有的人分析智慧项目的现状与前景,非常敬业;也有人认为微软赢了公司,输了信誉,这令人不解。

总而言之,中国的官司有中国的解决方式,也引起中国式的议论。

但没有人设想,这些官司本是可以不打的。一件事若得完美解决,谁还会劳心本命去打仗!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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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2
刘兴亮 | 一场智慧城市的官司
规则就是规则,两人的买卖各管一摊,至于各管的一摊背后乱成什么样,那是彼此的事情,大家心知肚明,我要的是你的货,你拿的是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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