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抢先提起诉讼,我将积极应诉

就在我已委托好律师,准备对阿里巴巴公关总监阎乔对我名誉侵权一事提起诉讼之时,阿里巴巴的诉状却抢先一步到了。上周五我在外地时接到快递电话,问我是否要接一份来自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的快件,我指示保安帮我代收下来。当时心里想,来自杭州的诉状,有相当大的可能性是阿里巴巴对我提起诉讼了。

周日晚刚下飞机我就来到单位,签收了一个沉甸甸的包裹,内有诉状和各种证据,以及公证书一类的文件。传票规定我必须在15天内准备好答辩状,9月23日到庭应诉。本案为名誉权纠纷案件,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控股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三家共同对我提起诉讼,控告我在文章中捏造事实和损害名誉,诉讼请求是赔礼道歉,并索赔人民币50万元。

对于案件的具体细节我不想多说,在法律判决出来之前,我唯有积极应诉,尽最大可能为自己辩护。但我想,阿里巴巴抢先在我对其提起诉讼之前对我提起诉讼,也无法延缓、停滞甚至终止我对阿里巴巴侵犯我个人名誉一事所采取的的法律行动。虽然我身为个人资源有限,在对法律问题的应对能力上无法与资源丰富的大公司抗衡,但我会仍坚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坚定相信30年来中国司法体系的进步有目共睹,也坚信大公司动用司法资源压制舆论的企图不会得逞。

在司法实践中,我不知道几家公司针对个人提起如此规模的名誉权诉讼是否是第一起,但我清楚这绝不会是最后一起。虽然阿里巴巴几家公司对我提起诉讼这件事本身,对我而言是负面的,需要耗费精力财力,承受心理压力与之应对的,但我与阿里巴巴几年来的斗法,至此才有了一丝君子之争的意思。对这件事的解决方式我表示欢迎,对过程我充满期待,对有可能出现的结果我谨慎乐观。

我就此做出四点表态:

首先:对阿里巴巴的起诉我做到积极应诉,绝不回避应尽义务,也绝不放弃应有权利。本着相信法律,相信社会正义公理,相信公道自在人心的原则,正确对待我本人遭受的司法诉讼,以及一切因此引发的后果。

其次:针对阿里巴巴侵犯我名誉权一事的法律诉讼正在准备中,步调虽然缓慢,不如大公司行动迅速,但我特此声明:我决定起诉阿里巴巴在先,最终阿里巴巴起诉我的诉状抢先到达,这并无法改变我先于阿里巴巴提起诉讼的事实。至于阿里巴巴缘何要抢先一步提起诉讼,相信社会舆论自有公断。

第三:我将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作为公民行使自身的舆论监督权和批评权,继续对大公司的行为做出我个人的评价和批评,不会屈服于任何压力。法律行动有助于我调整自身言行,但我相信法律绝不会剥夺我上述权利,对此我信心百倍。

第四:希望民间和媒体的舆论监督、批评及质疑,不会因为此事蒙上阴影,舆论监督的意义在于促进社会进步,让这个社会变得更美好,而非在一团和气之中堕落与沉沦。我们应奉公理召唤,谨守质疑和批评的权利,坚信社会在快速进步,坚信公民和媒体未来在舆论监督、批评与质疑这个问题上,获得更大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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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7
阿里抢先提起诉讼,我将积极应诉
就在我已委托好律师,准备对阿里巴巴公关总监阎乔对我名誉侵权一事提起诉讼之时,阿里巴巴的诉状却抢先一步到了。上周五我在外地时接到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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