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普及:
2003年至今,随着各类法规、政策的完善,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已经具备了成熟的法律基础。各级国家机关、地方政府纷纷响应号召,全力推动电子签章普及、应用。
2003年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章条例》
确立电子签章和数据电文的效力,规范电子签章活动。
200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正式颁布
次年4月正式实行。
2005年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肯定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依法纳入我国公安机关治安特种行业管理范畴。
2007年
3月: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 》
促进电子签名应用,提高网上支付的安全性和物流配送的准确性。
12月:辽宁省公安厅印发《辽宁省电子印章审核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以省为单位开展电子印章治安管理工作。
2008年
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对借贷双方电子签名使用做出明确规定。
2009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对电子签名认证服务做出详细规定,提升电子签名安全性。
2011年
商务部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鼓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订立合同。
2015年
社局办公厅发布“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通知”
明确提出用电子印章取代发证机关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油印印章。
2016年
4月:重庆市地税局:建设电子签章及二维码系统,开出全市首张带有电子印章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月:发改委“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指出:
要建设电子商务印章公共服务平台,为各类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电子印章查询、比对、验证等服务。
8月: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对借贷双方电子签名使用做出明规定。
12月:多省推广应用电子印章:
①《黑龙江省财政厅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②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启用统一式样的电子业务专用章。
③《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电子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2017年
1月:浙江省发布《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
确认行政机关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结归档的加盖可靠电子印章的文书类、证照类等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月:国家旅游局提出要加快构建“全国旅游示范合同库”。
积极推动未使用电子合同的旅行社使用“电子合同管理功能”。
12月: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贾楠就第四次经济普查答记者问时提出:普查中将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等信息技术工具。
12月:安徽省公布《安徽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办法》
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可使用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2018年
1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委托广州、深圳两市实施并套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子印章。
6月: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决定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启用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电子印章。
7月:国务院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建设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等公共支撑系统。
7月:人社部2018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在答记者问时提出:
将进一步完善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法律效力。
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11月:
8日:
北京人才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启用电子印章。
加盖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与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出具并加盖实体印章的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日:
上海海事局“一网通办”启动仪式上提出,推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制度落地。
30日: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中:
新增“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技术制作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
30日:
海关总署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新闻吹风会上,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广志提出:
要加快推进税单无纸化改革,使用电子印章推进税单无纸化改革。
2019年
1月:在证监会行政复议书(2019)7号文件中明确规定:
期货公司为客户开户签订的开通资料不得仅因为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3月:
12日:
国家移民局发布公告(2019年第5号):国家移民局政务服务平台可以向内地居民开放出入境记录、护照查询记录服务。
借助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举行“中国移动微法庭试点推进会”,在全国12个省区市辖区内法院全面推广“移动微法院”试点。
基于微信小程序,借助“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技术,提供诉讼服务网上办理。
26日:
工信部召开的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座谈会上提出,信软司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
积极推进电子签名跨境互认及试验试点工作,促进电子认证与应用 融合。
▶29日:
公安部例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提倡大力推广电子印章。
4月:
3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电子签名法》修正案草案,“允许在办理土地、房屋等转移登记时使用电子文书。”
9日:
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
比如逐步明确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让更多业务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节约企业办事成本。
11日:
上海“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正式引入电子印章应用。
23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正式作出修改,放宽电子签名使用范围。
26日:
司法部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记者问答会上,再次对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法律有效性做出肯定解读。
30日:
国务院令明确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月:
6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提出加盖电子印章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凭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予以采信,肯定电子印章在全国业务中的法律有效性。
22日:
四川开展一网通办专项行动,全面推进电子印章制作使用。
28日:
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全面启用各级海关行政印章、行政许可专用印章等电子印章。
7月:
《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文件》中:积极鼓励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采用电子合同、电子运单等信息化技术,提升运输管理水平。
重庆、厦门海关上线电子印章。
8月:
12日:
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
提倡加快“电子印章”推广应用,从而深入推动简政放权、提升政府服务力。
20日:
住建部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通知”,提出要积极推进“互联网大厅”模式。利用电子签名等手段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
29日:
教育部今年第三场金秋新闻发布会上,对“互联网+留学服务平台”进行介绍:
平台通过电子印章实现留学生材料网上提交,简化留学生就业落户业务办理程序。
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这是我国密码领域的第一部法律。
11月:江苏省增列立法促政务服务便利化,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当为行政机关和申请人提供统一的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服务。
12月:
4日:
江西省税务局精准施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征管资料电子化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逐步取消网上办税纳税人纸质资料、纸质资料复印件留存。
25日: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有关民俗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补充、完善了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了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2020年
2月:
4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关于电子专利证书和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电子印章相关事项的公告(第349号)》,规定:自3月3日起,将直接颁发电子专利证书。
11日: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对高校毕业生优化服务、扩大在线办理事项,鼓励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
12日:
上海发布《关于做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
总体目标为构建全市统一的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制作、发放、使用服务体系,为每户新设企业免费同步发放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
24日:
①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在答记者问时说:
金融监管部门要改进工作,对电子单证、电子影像、电子签章、电子数据的合规性、合法性要充分的认同。
②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围绕疫情防控要求,提出本市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采取完成网上办理,加盖电子签章。
③ 广东省发布《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全面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拓展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在网上办事中的应用。
27日: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中明确了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月
4日:
教育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鼓励网上面试、网上签约。
6日:国内首个安全电子签章技术国家标准——GB/T 38540-2020《信息安全技术 安全电子签章密码技术规范》正式发布。
填补了我国在电子签章网络安全国家标准方面的空白。
12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7日:
中共司法部党组发文表示,要深入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2020年底前要全部具备应用电子公证书。
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将帮助公证业务流程完全电子化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电子签章已经逐渐从政府机关、国企单位,向地产、金融、医疗、食品、物流、制造等各个行业组织普及应用。
未来,契约锁将持续发挥统一印控中心价值,联合业务管理软件、移动办公应用,为更多组织提供安全、合法、高效、智能的电子化签署服务,助力业务全程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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