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喜获二十多亿拆迁款,网民热议,这笔钱能不能“分红”呢?就此,专门承办拆迁类法律事务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健表示不可以,并作出详细解读。
12月10日,上市公司广州浪奇公告称,因广州市城市更新改造需要,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拟对公司位于市区的一块土地进行收储。如果广州浪奇在签署收储协议后的12个月内按时交付全部土地,最多可以拿到25.87亿的拆迁补偿。若以广州浪奇2018年的净利润3309万元计算,这笔钱相当于公司2018年净利润的78倍。
广州浪奇目前有34249户股东,若将拆迁款平均分配给每位股东,每位股东也可获得7.56万元。
这引起了很多网民在网上热烈讨论。大家想知道,这笔拆迁款,股东有权利“分红”吗?
对此,专门承办拆迁类法律事务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健解读说,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拆迁,国家会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赔偿,企业动迁款就是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拆迁时发放的给予企业迁移住址的费用。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在拆迁时所得到的赔偿金高于所需要搬迁的费用,会出现一些盈余。
对于企业动迁款能否分红?赵健律师表示不可以。“企业分红的对象是当年的利润所得,而动迁款算是营业之外的收入,所以不应计入分红范围。”(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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