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吉利汽车诉威马汽车侵害商业秘密案在上海市高院开庭审理。本案原告为吉利汽车集团和吉利汽车研究院,被告为威马汽车科技集团及其下属其他三家公司,100多自然人,索赔标的21亿元,创下了中国汽车行业乃至于整个国内知识产权民事纠纷领域有史以来最高索赔金额。吉利汽车是传统汽车巨头,目前在港股的市值为1280亿港币,而威马汽车是一家创建于2015年电动车创业公司,截至目前已融资达230亿元人民币。
威马汽车部分管理层和员工曾为吉利汽车工作,吉利汽车就该案的举证和威马汽车方面的质证等细节,由于案件采用非公开审理方式,一直不为外界所知,外界舆论多以猜测和分析为主。该案去年曾在上海市中院经过两次审理,但庭审细节和审理结果外界一无所知。对于此次高院开庭,吉利汽车表示尊重法律判决结果,而威马汽车则表示:威马没有任何侵权行为,有信心赢得官司。威马汽车CEO沈晖还在内部信中表示:“不惧怕旧势力的挑战。”这不但是一起索赔金额超记录的侵权纠纷案件,还正逐渐演变成造车新势力与传统势力的一场对决。
侵害商业秘密纠纷在民事司法实践中并不多见,上升到刑事层面的案子则更为稀有,主要是由于取证难度大、侵权行为司法认定门槛高,在立法方面并不健全,司法部门在遇到这类案子时,多采取谨慎再谨慎的态度。吉利集团提出的21亿的赔偿金额若有充足依据,从民事侵权后果来说,已可以穷尽包括刑事调查、竞业禁止违反、知识产权侵犯等所有手段,但吉利集团却选择告威马最难以认定的侵犯商业秘密,那些竞业禁止和侵犯知识产权等则空当则完全不去占据,给人一种要毕其功于一役的感觉,但被告一方威马却还对乐观结果信心十足,坚称官司会赢,整起案件的经过可以说是扑朔迷离。
据市场分析,双方争议焦点似乎集中在一批专利权的归属方面,威马汽车成立之后申请了一批专利,原告吉利主张这批专利归吉利所有,但吉利之前并没有就此申请专利。吉利方面的诉求有可能是主张威马的这批专利是盗窃吉利商业秘密而来,应裁决威马将这些专利退回给吉利。难点就在这里,既要证明吉利有这些商业秘密被窃,还要证明这些商业秘密最后变成了威马的专利,最后又要来到另一个难题,就算吉利商业秘密被窃,是否能以专利的面目返还和回归呢?即便这一切都实现了,又如何证明这一切能值21个亿呢。如果这一系列情况是真的,这更像是一个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而此类案件在认定和裁决上的难度是很大的。
去年在上海市中院就此案进行的审理很可能已有结果但不为外界所知,如果是这样的话,本次上海高院开庭应为再审,而吉利汽车应该没有在一审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因此向上海市高院提出上诉,本次开庭所得出的结果应为终审判决,但也不排除吉利调整了诉讼请求,并将标的额提升到21亿元,直接凭借巨额标的而将案件提交至上海市高院的可能性。鉴于双方对本案都报有相当大的信心,因此目测本案不太可能出现一边倒的局面,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是一个平衡性裁决。至于21亿的索赔额,即便被告方被证实完全有错,应该也不会得到支持,我国各级法院从没有支持过如此高的索赔额。
捷豹路虎曾于2016年起诉陆风X7抄袭,经过三年官司胜诉后最终仅获赔150万元,百度曾于2017年同样以侵害商业秘密起诉了自动驾驶创业公司景驰并索赔5000万元,最终也只是撤诉了事。在逆向工程遍地都是无处不在的中国汽车产业里,有模仿保时捷外观除了车标其余分毫不差的国产汽车巨头,也有热衷于对对手进行像素级模仿的企业,过去大家都有钱赚彼此相安无事,如今感觉受到威胁了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也是很正当的行为,这表明了汽车工业发展水平的升级。吉利也有可能是真的被侵权,法律自有最后公断,如果弄到最后是为了施压将威马收归旗下或者进行合作,也不失为聪明而巧妙的招数。
让法律的归法律,产业的归产业。在法律之外,该案所带来的最大意义是,中国汽车工业在新旧势力角逐的过程中,终于能打几起像样的官司了,这证明了中国汽车工业正在崛起,发展进入新阶段,而引发这一切的根本原因,在于造车新势力的崛起。其实威马汽车自2017年发布第一台EX5以来,总共卖出也就不到几万辆汽车,这与吉利年产销上百万台车相比,是根本不能同日而语的。但吉利汽车如此大动干戈对一个小老弟动手,客观上来看是以小欺大,主观上来看也不能说是毫无必要,因为造车新势力崛起的速度太可怕,尤其是在资本市场表现更是亮眼,动用各种手段打压一下对方歧视,也许有拖慢其发展脚步的考虑存在。
吉利汽车从1986年起干了30多年,到如今也就1200亿港币市值,威马汽车仅创建4年不到就已融资230亿,就算估值以融资额一倍记,也已达到吉利汽车的三分之一了,按这个速度发展下去,用不了多久汽车市场就会变天。国家不断出台的产业政策,也是毫无保留支持新能源车产业的,从政策扶持与地方财政扶持,再到补贴和购置优惠等,无一不在吸引着资本进入这个市场。在大趋势的推动下,传统汽车产业也在纷纷向新能源进行转型,但企业情况各不相同,有的慢有的快,有的企业大了船大难调头,还会出现左右互搏的情况。在不断向前急进的产业状况下,新旧两种造车势力的对立格局也同时出现,这是正常现象,会随着行业发展而得到解决。
当前市面上对于造车新势力的评价呈现两极分化,一方是全力支持,另一方则是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甚至有造车新势力倒闭才是对中国汽车工业最大的贡献等等诸如此类不知所云的意见。现有的部分新能源车有一些确实在产品上有问题,但也不能一棍子打死,这毕竟是个符合未来大趋势的产品,并非十恶不赦,也没必要咬牙切齿。传统汽车其实问题更多,也不能说就都倒闭不干了才好。从另一面看,这些言论出现得越多,证明电动车发展得越快,产业发展态势良好。现有的电动车在续航、体验等各方面都与燃油车尚有差距,但却在不断接近甚至已准备好超越,一旦超越的效应出现,很多人的奶酪就被抢走了,这才是新旧两股造车势力之间舆论争议越来越大的原因。
威马汽车被吉利起诉,对威马来说也未必全然都是坏事,至少证明传统车企已开始正视造车新势力所带来的压力了,这从另一个角度也是对威马发展成就的间接肯定。对威马来说,只要不影响业务发展,这起官司还是值得打的,双方各自代表的势力总要正面碰撞一下,彼此相安无事,证明你对对方没有威胁。据传在官司开打之后,威马汽车并没有因此而在资本市场行进速度受阻,新一轮融资正在有序进行中,丝毫没有受到官司的影响。这其实也证明了威马汽车的发展质量是可以经受检验的,不会被一起官司诉讼拖慢发展脚步。
吉利起诉威马案,是传统汽车行业与造车新势力之间最受瞩目的一幕,也拉开了两者间加速博弈阶段的大幕,相信随着未来电动车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双方的博弈手段和方式也将越来越多样化,这是一个行业开始快速崛起重要迹象。这也许是传统汽车产业向新造车势力发起的第一波攻击,但绝不会是最后一波。新造车势力的竞争力和生存能力将在接下来一段时间接受猛烈考验,但只要走过去了就能够再上台阶,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不管公司间在法律、行政、舆论等层面争斗得如何激烈,底线是不能影响产业发展,成熟的工业化国家在发展阶段企业间也多有此类博弈,但对博弈各方的法制化保障多是跟得上的。在我国,国家有对产业的政策关怀和扶持,法律却是此类争端的最终裁判,负有保障主张企业合法权益的责任,与此同时更要保障被主张企业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地做出裁决。其实法院下判决非常容易,难的是下一个禁得起时间考验的判决,而这也是很多此类案件历时长久,轰轰烈烈开头却悄无声息落幕的原因。将威马打趴下,对于原告吉利来说也许是正当诉求,但对于法律来说却并非目的,厘清事实还社会以公正才是其本意,外加为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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