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港交所对上市制度做了重大的变革,简单讲,就是允许三类公司能够赴港上市,第一是允许同股不同权的公司来港上市,这就为大量科技股来港上市扫除了制度性的障碍,避免了类似阿里巴巴这样的公司不能来港上市的巨大遗憾,其次,就是允许没有收入的生物医药公司来港上市,这就解决了很多生物医药公司在三期临床之前资金短缺的问题,同样的,也为香港市场引入更多好的医药公司,第三,就是允许已经在其他市场上市的科技公司来港做第二上市,这就为很多已经在美国上市的科技公司回归香港市场埋下了伏笔。
这个变革,是继H股来港上市之后的香港证券市场最大的一次制度变革,这无论对香港证券市场,还是对中国证券市场都会产生历史性的变化。制度改变接近一年,我们回顾这一政策一年来实施的情况,就会有更切实的体会。
在制度实施之后,小米作为第一家新上市制度下的同股不同权的科技公司赴港上市,受到了市场的热烈追捧,上市以后股价一度表现也非常好,在小米之后,美团、51信用卡、同程艺龙、创梦天地、华兴资本、第七大道、微盟、汇量科技等一系列的新经济公司都纷纷赴港上市,大大丰富了香港市场上市公司的结构,使得香港市场上,真正意义的新经济公司的比例大幅增加,随着这些公司的到来,相信未来香港市场的投资风格和投资重心也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而在这些公司当中,未来也一定会出现类似腾讯、阿里这样伟大的公司。
同时,可以看到,在去年这批新经济公司赴港上市之后,2019年以来,虽然也有不少的新经济公司会选择香港上市,但是,包括腾讯投资的富途证券的母公司-富途控股,以及一系列内地的科技公司都没有选择利用新制度的优势,来香港上市,而是去了美国纳斯达克或者纽交所上市,这里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可能和两个方面的原因有重大关联。首先,从上市的时间和进度来说,还是美国更可控,而香港由于有比较多的流程和问询,且被交易所或SFC否决的可能性大于美国,使得很多新经济公司心存疑虑,宁愿选择虽然上市费用远高于香港,但是进度和结果可控的美国市场以保证上市能够成功;其次,从2018年已经上市的公司来看,这些公司都普遍有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就是上市之后,市场流动性不够,使得很多公司的交易量非常萎缩,这对公司后续很多资本市场的安排会有很大的影响。这主要还是由于香港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往往成交不足,而散户投资者因为对于这些公司还不够熟悉,加上香港散户投资者比较喜欢投资白马股,所以,参与这些公司交易的投资者相对较少,这就使得公司整体的成交非常清淡,再加上港交所的收费制度和交易系统对自动化交易的客户不太有利,这就使得这些公司上市后的表现普遍都比较弱,也压抑了新的公司选择香港的兴趣。
总之,自从2018年香港上市制度改革之后,为新经济来港上市打开了一扇门,虽然有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但是,至少从制度上有了保证,期待香港市场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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