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美国当地时间2019年4月12日,纽约南区法院就原告SIMO Holdings Inc.(以下简称“漫游宝”)诉被告Hong Kong uCloudlink Network Technology Limited(香港优客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Ucloudlink (America), Ltd.(优客联(美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漫游超人”)的专利侵权案作出简易判决。
根据双方举证和前期辩论,法官认为原被告双方就侵权相关的重要事实并无争点,没有真正可提交陪审团解决的事实问题。因此,法官同意SIMO(漫游宝)的“侵权”简易判决请求,判定uCloudlink(漫游超人)侵犯漫游宝专利号9,736,689第8和11项权利要求。同时,法官驳回漫游超人的“非侵权”简易判决请求。具体判决内容如下:
起底漫游超人专利侵权,技术圈险恶自知
漫游宝公司于08年于硅谷成立,已有10年专业经验积累,而今佳绩不断,漫游宝目前已经申请专利41件,其中,发明专利22件,海外专利11件,实用专利6件,外观专利2件,技术实力强劲。而此次漫游宝专利侵权涉案被告漫游超人是一家经营移动终端、无线通讯产品等领域的产品开发和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公司。漫游超人在目前市场上大量销售型号为E1、U2、G2和G3的随身WIFI路由器,该系列产品经漫游宝通过公证购买方式从漫游超人及相关售卖门店取得被诉侵权产品,经比对分析发现,漫游超人在被诉产品中实施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此涉案专利漫游宝公司申请于2012年2月13日,授权日为2017年8月15日。目前,涉案专利9,736,689处于合法有效状态。
杜绝恶意竞争,维权艰难,也要维!
2018年间互联网圈风起云涌,华为胜诉三星索赔8000万元, UC及今日头条专利纠纷、苹果胜诉三星索赔5.386亿美元,街电败诉来电赔偿200万元……任何一项专利侵权纠纷都令各界人士痛心,诉讼周期长、维权成本高、获取证据难是每一个被侵权企业无法言说的痛,高成本,耗时长的专利结晶,在未经过授权使用状态下擅自盗用,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同时损害消费者利益,作为国际漫游行业技术创新领航者,漫游宝以身作则严打侵权行为,维护企业创新技术果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内企业创新动力,维权再难,也要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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