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1737100337、GR201737100340,有效期均为三年)。
此前公司已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分别于2011年、2014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子公司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4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及子公司连续三年(2017年-2019年)内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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