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器人产业基金子基金及储备项目征集公告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31 号) ,河北产业投资引导 基金有限公司发起设立 20 亿元河北省机器人产业基金,重点投向 机器人、智能制造以及人工智能领域。为加快基金投资运作,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指导下,现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遴选河北省机器人产业基金子基金及储备项 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机器人产业基金介绍
河北省机器人产业基金总规模20 亿元,由河北产业投资引导 基金有限公司牵头组建,存续期 8 年, 以母子基金架构运行,基 金可通过设立子基金对外投资,也可直接对外投资。基金坚持“以 投促创、以投促产、以投促建、以投促引”原则,计划通过 20 亿 元母基金,吸引撬动 80 亿元以上社会资本,形成 100 亿元以上规 模的基金群,助推河北省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子基金申请条件
(一)申请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缴注册资本(实缴出资)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二)管理机构
1.资质要求
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完成中基协基金管理人登记。
2.募资能力要求
管理机构具有较强的募资能力,负责募集的社会出资部分的50%已有潜在出资人,并能够提供出资承诺函等材料。
3.管理能力要求
管理机构应有较强的基金管理经验,熟悉机器人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在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领域具有一定的项目储备;应有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有效开展投后管理工作,并为被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4.管理团队要求
管理机构应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且团队已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员须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至少有3 名具 备 5 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彼此之 间有 3 年以上的合作经历,管理团队承诺团队关键人在基金运作 期间不中途退出。管理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无行政主管机关 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核心管理团队须提供至少 3 个机器 人及先进制造领域成功案例的相关材料。
5.管理业绩要求
累计实际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不少于5 支,累计管理规模不 低于 20 亿元 (以基协备案为准)。管理机构或核心成员累计已投
资项目中:已退出的项目数量不低于 5 个,累计已退出项目的平 均收益率不低于 50%。拥有较强的行业研究能力,拥有丰富的机 器人及先进制造领域项目储备资源。
6.出资要求
管理机构应认缴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1%的出资额,其关联方 在子基金中有出资的,可降低至 0.5%,具体比例在子基金章程或 协议中约定。
(三)子基金
1.规模和期限要求
子基金应注册在河北省内,规模原则上不低于5 亿元。子基 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并设定明确的投资期和退出期。
2.引导基金出资比例
机器人基金对单只子基金出资比例最高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30%,且不能成为第一大出资方。子基金中河北省、市、县各 级政府引导基金合计出资比例不超过该子基金认缴总规模的 50%。
3.运营管理要求
子基金应有明确的存续期限、募资计划、投资领域、投资策略、决策机制、风控措施、退出方式、管理费提取比例和收益分配机制等,有必要的储备项目和首期拟投项目。子基金在基金方案批复3 个月内应完成工商注册并启动基金备案工作,对于违反 相关情况的, 机器人基金有权要求强制退出。
4.返投及招商引资
子基金投向河北省内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的60%。 在子基金存续期内, 以下情形可将子基金及其管理机构投资于河 北省以外的被投企业的投资额计算为子基金投资于在河北省注册 登记企业的投资金额,具体包括:
( 1 ) 子基金投资的河北以外的被投企业注册地迁往河北,或 被河北注册登记企业收购(限于控股型收购)的情形;
(2)子基金投资的在河北以外的被投企业通过设立子公司形 式将主要生产研发基地落户河北 (子公司资产须不低于子基金对 该企业的对应投资金额)的情形。
5.投资领域及投资限制
子基金投资于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领域的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可投资金总额的60%。按照《河北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负面清单》 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 1 ) 名股实债变相增加政府债务的行为;
( 2 ) 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 3 ) 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 评级 AAA 级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 计划及金融衍生品;
( 4 ) 投资于不符合国家及河北省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项 目;
( 5 ) 投资于不符合国家及河北省土地使用政策、生态环境保 护政策、总量控制目标、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
( 6 )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
(7)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 8 ) 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 9 ) 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 10 ) 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三、储备项目征集
建立河北省机器人产业基金储备项目库,面向社会征集河北省内优质机器人企业和项目,以及省外有意在冀投资的机器人领域相关企业和项目。河北省机器人产业基金可采用直接投资和向其他子基金推荐等方式,在依法依规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对入库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基金投资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机器人核心装置及零部件: MEMS 传感器、高性能传感器、 多功能传感器等高端新型传感器;工业互联网、可编程逻辑控制 器,流程自动化、工厂自动化及轨道交通等智能控制系统;数字 化、智能化、网络化仪表,检测分析仪器,精密科学仪器等高端 仪器仪表;高精度高可靠性制动装置等精密传动装置,精密减速 器、伺服控制器、液气密元件及系统等智能制造基础零部件等。
2.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装备:高档数控机床; ,包 括多关节机器人、并联机器人、协作机器人、搬运机器人、仓储 机器人等;特种机器人,包括应急救援机器人、极限作业机器人、 军事应用机器人等;服务机器人,包括公共服务机器人、医疗服 务机器人、家用服务机器人等;增材制造等智能制造核心装备和
系统集成产品等。
3.人工智能:围绕 AIGC、决策智能、 自然语言处理、行为识 别、AI 底层技术、AI 软件框架模型和硬件技术、产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产业化升级等领域重点投资生成式 AI、机器翻译、AI 基础设 施云计算及边缘计算、VR 虚拟现实、AR 增强现实、MR 混合现实、 人工智能场景化应用 (智能制造、智能金融、智能交通、智能政务) 等应用行业具备核心软硬件技术能力及产业 落地能力的研发 型企业和硬科技创新企业。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请设立子基金的应聘机构,请在2023 年 8 月 31 日前,向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提交《子基金申 请书》等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有意成为河北省机器 人产业基金储备项目的企业,请在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 向上述 单位提交《储备项目推荐表》,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逾期将不 予受理。
申报纸质材料请按照A4 纸张格式装订成册密封报送,一式五 份(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 ,其中正本必须注明 “正本”字样, 正、副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副本可以用复印件。并将电子版发 送至电子邮箱:hebeicyjj@163.com。若正本和副本、电子版本不 符,以正本为准。
联系人:
范玉雯河北产业投引导基金0311-66631228/15130076698
薛珂璇河北产业投引导基金0311-66631229/18810725358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19 号
邮编:050000
五、申请说明
(一) 申请人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 应聘机构,将取消其资格。
(二)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 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 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将组织面谈、尽职调查、评审等 程序来确定最终应聘机构和入库名单。
(四) 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对上述相关事项拥有 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附件:1.河北机器人产业基金子基金申请书
2.河北省机器人产业发展子基金优质项目申报表
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25 日
来源: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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