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黄河流域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参股投资子基金申报指南

山东济南黄河流域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参股投资子基金申报指南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聚集资本市场多元化力量推动黄河流域发展,山东省、济南市推动设立黄河流域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济南)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母基金”)落地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基金规模100亿元。

母基金将围绕落实黄河流域发展重大战略,以培育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增长极为目标,以基金为纽带整合资金、产业、人才、技术、市场和政策资源,推动产业强链、补链、延链,以基金力量服务山东省、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母基金管理人,现就做好母基金参股子基金申报相关工作,发布本指南。

二、子基金设立相关要求

(一)子基金的定位

1.创投及产业类子基金。主要围绕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精品钢与先进材料、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进行布局。

2.城市建设、基础设施类子基金。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存量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城市更新等方向,重点投向济南市及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的基础设施类项目。

3.招商并购类子基金。围绕济南市和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链项目招引需求,以资本为纽带聚集各类市场化资源,通过建立“一企一策、一项目一基金”的合作机制,为重大项目招商落地聚集各类要素支撑。

4.存量优化类子基金。重点围绕山东省存量优质基金或主要投向山东省项目的存量优质基金进行接续和盘活。

(二)登记注册及托管

子基金须注册登记在济南市,优先注册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托管银行应选用济南市当地拥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

(三)出资比例

母基金出资单支子基金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

(四)认缴出资

原则上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认缴出资不低于子基金认缴总规模的1%。

(五)返投要求

子基金存续期内,子基金返投于济南市的金额不低于母基金出资额的1.05倍。

子基金投资济南市内的资金包括:

1.直接投资于市内企业的投资金额;

2.投资于市外企业再由市外企业将子基金资金投入到市内子公司的且切实用于经营或项目建设的,可置换为市内投资金额;

3.为支持市内企业走出去,开展全产业链投资,对投资到市内企业在市外控股子公司的,可按照控股比例折算为市内投资金额;

对于基金投资到市外企业的,以下情形可置换(折算) 为市内投资:

1.在基金存续期内,投资的市外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济南市并承诺5年内不迁出的,可按基金实际投资额的2倍置换为市内投资;

2.在基金存续期内,投资的市外企业被市内企业收购 (限于控股型收购)的,或投资的市外企业通过设立子公司将主要生产研发基地落户我市的 (子公司资产应不低于基金对该企业的投资金额),可按基金实际投资额置换为市内投资;

3.基金管理机构从市外引入重大科技成果或优秀技术团队的,经基金管理机构申请、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按比例折算为市内投资;

4.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其他基金所投市外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市并承诺5年内不迁出的,可按基金实际投资额置换为市内投资。

三、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子基金管理机构在中国大陆注册,实缴资本或实际缴付出资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2.子基金管理机构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在3年内未受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的刑事行政处罚及行业自律组织的自律处罚;

3.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高管不得有因不诚信或不合规行为引发社会重大质疑或者产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且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监管部门高度关注的风险隐患;

4.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须对所管理的基金出资,认缴出资原则上不低于该基金认缴规模的1%;

5.子基金管理机构或管理团队需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项目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优先适用的情形

子基金申报机构除满足本条(一)基本要求外,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山东省龙头企业或境内外上市公司或以上两者的关联方参与子基金,且出资比例不低于20%(作为子基金管理人除外);

2.子基金管理机构已储备多个可引入济南市的项目,且至少有1个项目已与意向落地的区县进行了深入对接且签订入区协议的;

3.申报基础设施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应优先选择熟悉济南市基础设施情况,具有较强的基础设施基金的融资和退出能力的投资机构,济南市区(县)国资平台权属投资机构优先考虑。

(三)其他情形的适用

对于不适用优先情形的子基金申报机构,除满足本条(一)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且不少于5年;

2.累计管理规模不低于10亿元;

3.管理团队至少完成过3个以上投资成功并实现退出案例或管理团队历史有境内外上市项目,且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管理团队须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四、出资程序

(一)基金征集。母基金管理人通过公开或对接征集、主动发掘等各种方式对接优秀管理团队,拟申请母基金投资的子基金及子基金管理团队向母基金管理人提交申报材料。

(二)投资初审。母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资料对拟参股投资子基金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尽职调查。初审通过后安排尽职调查,而后向各出资人投资观察员提交投资事项材料,观察员前置审核同意后,提请母基金投委会表决。

(四)投资决策。母基金投委会根据投资建议对拟投资方案进行决策,决策通过后,由母基金管理人组织实施投资。

(五)缴付出资。母基金管理人在收到子基金管理机构书面通知和其他相关材料后,向子基金缴付出资。

五、申报流程及要求

1.申报机构发送公司介绍至母基金管理人联系邮箱报名。

2.母基金管理人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申报文件模板供申报机构填写。

3.申报机构采取电子材料(可编辑版本)和PDF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向母基金管理人正式提交申报文件。PDF版申报材料须为用印扫描件,且须加盖骑缝章。申报机构应承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4.申报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后,母基金管理人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5.母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xzjnhuanghefof@163.com;并抄送nihui@xyz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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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7
山东济南黄河流域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参股投资子基金申报指南
IT产业网精选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聚集资本市场多元化力量推动黄河流域发展,山东省、济南市推动设立黄河流域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济南)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母基金”)落地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基金规模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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