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消息(兰茜)近日,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修订草案明确提出,划分空域应当兼顾低空经济发展需要。修订草案旨在优化空域资源配置,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通用航空、无人机等新兴产业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在我国快速发展。2024年,“低空经济”首次被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成为国民经济新增长引擎,现提出划分空域应当兼顾低空经济发展,我国相关政策正逐渐完善,全面支持低空经济蓬勃发展。此次修订草案共15章255条,重点围绕低空经济发展需求,提出以下核心内容:
·空域划分兼顾低空经济需求:修订草案第七十四条规定,划分空域应当兼顾民用航空、国防安全、低空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公众利益,确保空域资源得到合理、充分、有效利用。
·鼓励通用航空发展:修订草案明确国家鼓励发展通用航空,加快构建通用航空基础设施网络,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并允许通用航空企业从事部分定期运输业务,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
·简化审批程序:整合现行的经营许可证和运行合格证,合并为统一的运营许可证,明确对通用航空业务实施分类管理,增强市场活力。
·推动通用机场建设:修订草案在“民用机场”一章中专设“通用机场”一节,明确国家统筹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协调发展,支持省级人民政府因地制宜推进通用机场建设。
当前,我国低空经济仍处于起步阶段,此次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从空域划分、通用航空发展、通用机场建设等多方面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后续随着相关政策的落地实施,有望解决当前产业发展面临部分问题,为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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