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分公司一举攻克长期以来个人业主电费“白条入账”的痼疾,顺利开出全国首张个人业主转供电电费汇总专票。据悉,电费专票可抵扣17%的进项税,避免25%的所得税所得税调增,仅福州分公司每年可节约税费约593万元;加上统一按照0.7773元商业电价核算,每年可节约电费约376万元。
第一步建模测算锁定业主。根据大数据分析,挑选了1623个基站转供电历史数据建模测算,按照成本效益原则 推演出符合“基站签订电费价格在1.1元以上,同时业主个人用电在1300度以下”条件的目标业主通过开具个人业主转供电专票可节约大量成本,经过筛选核实最终锁定目标业主。
第二步多方沟通达成共识。积极与福州市供电公司、国税局等相关单位进行多轮次沟通,最终多方共同确认代购电协议内容,并在该协议中明确用电性质、业主授权书等相关信息。个人业主转供电基站取得了与直供电基站一样“以商业电价计费”的待遇,远低于原来与个人业主签订的用电单价,降低了电费成本。
第三步沟通业主赢得授权。先期在全市范围甄选40名业主进行试点,各区域负责人与试点业主摆数据、算效益,成功获取业主授权,将转供电基站电费个人账户与我司主户进行关联,并在基站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签署代购电协议。推动了电费及时托收,避免由于付款不及时被业主下电,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四步打通流程获取专票。公司统一向供电所提交账户关联申请,在成功关联后凭据银行电费托收凭证开具基站个人业主转供电电费汇总专票。大大减轻了一线人员电费报账工作量,同时减少“白条入账”情况,提高了电费专票获票率,减轻公司税负。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