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消息(南山)9月3日晚间,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本源量子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130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据了解,9月3日14时43分,复旦复华公众号发布《复旦复华与本源量子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谋量子计算产业发展》的文章,很快股价异动,一度冲上涨停。
当日晚间,复旦复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聚焦四大疑问,可谓句句“切中要害”:公众号文章披露合作协议的实质约束效力与经营影响;披露内容是否具有客观事实依据,是否存在夸大性、误导性陈述;盘中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是否合规、公平;是否存在内幕交易。
其中,上交所要求复旦复华结合主营业务、客户资源、量子计算机应用领域及其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性等,详细说明公司开展本次合作的背景和商业合理性;说明相关合作模式是否属于销售推广、销售顾问、代理销售业务,如是,请进一步说明具体销售模式、是否为独家代理、是否属于垫资销售、是否需要支付意向金或保证金等,并结合具体合作模式,进一步说明公司在本次合作中的角色和作用,以及相关表述是否客观、准确;说明本次合作协议是否具备实质约束效力,是否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并就相关合作事项存在的不确定性充分提示风险。
要求复旦复华结合本源量子研发的超导量子计算机的生产情况、性能情况、应用情况、已实现的收入规模、已获得订单、行业内竞争地位、相关技术所处发展阶段等,说明文章中对本源量子的相关表述是否具有客观事实依据,是否存在夸大性、误导性陈述。
上交所还要求复旦复华详细说明与本源量子相关人员开始筹划签署相关战略合作协议的时间、重要节点、履行的内部程序等,形成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全面自查并披露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筹划相关战略合作以来交易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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