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消息(岳明)2024年4月12日,慕尼黑地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德国三星电子有限公司提供的支持4G功能的移动设备侵犯了原告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标准必要专利EP 2237607。该专利技术涉及当手机进入TDD无线电小区时的小区切换程序。此前,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已对所主张的专利权利要求的有效性发表了肯定的初步意见。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诉讼过程中,三星提出了FRAND抗辩,并补充提出了竞争法反诉,但这两项诉请均以失败告终。慕尼黑地区法院认定三星为非善意被许可人。据悉,包括禁令在内的一审判决可以在缴纳保证金的前提下临时强制执行。
众所周知,专利官司并不罕见,尤其是在科技企业当中。随着中国企业在通信领域的逐渐崛起,知识产权和专利对于支撑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根据中国工信部此前披露的数据,截至2023年9月底,我国5G标准必要专利声明量全球占比达42%。另外,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全球5G标准必要专利及标准提案研究报告(2023年)》,有效全球专利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中,中国企业占据5家。三星和大唐均在这一排名的Top 10中。
知识产权和专利既是企业技术研发和创新实力的直接体现,也是保护自身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站稳脚跟的防护盾与进攻武器。实际上,除了德国,双方在中国和美国也有正在进行的相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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