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谷歌反垄断确实应该好好查一查,但针对谷歌,重点不应在应用商店,而应在搜索引擎。
如果一家公司的服务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选择,还能比它的主要竞争对手带来更大的灵活性,对这样的公司发起反垄断诉讼肯定令人匪夷所思。
然而,这样的一幕却在美国上演:36个州的总检察长周三对谷歌发起的诉讼就是这样。
在此之前,美国政府已经对这家互联网巨头采取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反垄断行动。司法部和几十个州起诉谷歌的搜索业务涉嫌垄断,其他州则向谷歌的广告技术服务发难。这两项措施还算合理,但最新的举措似乎有些过头。
这些州指责谷歌滥用Android操作系统的主导地位,强迫应用开发者使用其他支付系统,并对通过Play Store应用商店销售的数字内容和服务收取最高30%的佣金。他们还指控谷歌买通三星,说服其不要开发与之竞争的支付系统,以免开发者在Play Store之外分销软件。
谷歌发言人在博客中对此进行了辩护。他表示,多数Android设备出厂时都预装至少2个应用商店,而亚马逊Fire平板电脑甚至根本没有安装Play Store。
我们通常不会急于为科技巨头辩护,但谷歌说的没错。这也是此番诉讼的一大关键漏洞。苹果iOS平台禁止安装其他应用商店,但Android系统却为消费者提供了选择,可以安装任何第三方应用商店,而且可以通过外部来源安装应用。
既然谷歌没有强迫用户使用它的应用商店,又怎么能指控它的应用商店垄断呢?正是因为获得了这样的自由,所以开发者可以绕过Play Store的收费结构和收费机制,所以美国政府的指控完全站不住脚。
原告还指控谷歌在用户安装外部应用时弹出安全提示的做法,是在人为设置不必要的障碍,存在误导。但诺基亚研究人员发现,Android的恶意软件比率的确更高,尤其是因为该系统的用户可以安装外部应用。所以,该公司的做法并非多此一举。
澄清一下观点。谷歌的确应该受到反垄断审查。当这家互联网巨头的搜索业务去年遭到反垄断审查时,曾经广受赞誉,毕竟这项业务的确涉嫌垄断。谷歌确实存在很多违反竞争原则的行为,包括在搜索结果中偏向自家服务,通过独家分销协议将其搜索服务变成iPhone的默认搜索选项。这些事情早已臭名昭著,的确应当加以限制。
但谷歌的应用商店政策显然比苹果更加开放,也更鼓励竞争,所以对此发起进攻并非明智之举,甚至是在浪费有限的时间和资源。要在法庭上击败谷歌并非易事。反垄断执法者不应该把精力浪费在这些站不住脚的主张上,而应当集中精力应对那些影响更大、更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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