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开展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承诺审批试点工作

12月9日消息(颜翊)工信部发布公告称,将开展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

电信管理机构将许可具体条件、申请要求、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书面承诺符合告知条件和要求、知晓监管规定和法定义务、承担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电信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工信部称,本次试点工作目标是通过探索建立“审批高效、监管完善、守信自律”的告知承诺审批新模式,总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本次试点范围为依法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设立的公司(且公司注册住所须与主要办事机构一致),申请在境内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时,适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自2019年12月1日起启动。

给作者点赞 0 VS 0 写得不太好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function(){ $.ajax({ type:"GET", dataType:"json", data:"id="+window.articleid, url:"/digg/query_ajax.asp", success:function(data){ $("#dig").html(data["dig"]); $("#bury").html(data["bury"]); } }); });</script>

工信部开展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承诺审批试点工作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charset="utf-8" src="http://www.c114.com.cn/news/js/weibo_new.js"></script>


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19-12-09
工信部开展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承诺审批试点工作
工信部开展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承诺审批试点工作,C114讯 12月9日消息(颜翊)工信部发布公告称,将开展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相关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审批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