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消息(南山)近日,中国联通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7〕1309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中国联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则同意中国联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此前公布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草案)》,中国联通首期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8.48亿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4.0%,其中计划预留8478.00万股,占本次授予总量的10%,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预留部分)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人才及专业人才(不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7550人。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由公司控股股东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
此前中国联通董事长王晓初也表示,股权激励计划预计在年底到明年1月份之间完成。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