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社会资源利用,提升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率,近日,双鸭山铁塔分公司为与双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双鸭山市交警队)围绕铁塔建设与维护、交通信号采集、车辆流动数据采集监测等事项开展战略合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以“立足长远、互惠互利、合作双赢、共同发展”为原则,根据各自的资源优势和特点,结合自身的发展需要和规划情况,明确具体的合作事项。
一、双鸭山市交警队在道路交通信号管理建设规划时,提前通知双鸭山铁塔分公司,针对监测点位范围双鸭山铁塔分公司是否有建设规划,如双方均有建设规划可共同现场勘察,协商确定建设目标,共建共享满足双方使用效能,节约投资成本。
二、 在保证交通信号监测安全管理前提下,双鸭山市交警队允许双鸭山铁塔分公司在信号灯杆、交通指路牌上加载通信天线。
三、双鸭山市交警队在满足自身供电系统荷载条件情况下,允许双鸭山铁塔分公司借助所属产权的供电线路。
四、双鸭山市交警队在规划施工交通传输线路时提前征求双鸭山铁塔分公司是否有建设规划,是否同路由施工以满足日后网络覆盖需求。
五、双鸭山市交警队为双鸭山铁塔分公司通信应急车辆提供绿色通行证,为双鸭山铁塔分公司第一时间做好网络抢修提供保障。
六、在满足双方业务需求前提下,双鸭山铁塔分公司允许双鸭山市交警队在铁塔上、机房内安装、设置交通监控设备、应急指示标志和宣传标语,并提供电源配套设施。
七、在满足双方业务需求前提下,双鸭山铁塔分公司允许双鸭山市交警队在铁塔上、机房内安装、设置治理车辆或交通安全管理非法超限超载监控设备,条件具备前提下,可以利用双鸭山铁塔分公司FSU动环监控设备数据回传。
八、双鸭山铁塔分公司可以通过招投标承建双鸭山市交警队信号灯杆建设及维护工作,从而实现交通信号管理与通信信号管理资源共享,拓展“互联网+”发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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