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领域改革开始回顾市场经济的主航道。
电信运营商基站建设和运营的顽疾由来已久,解决此问题的顶层制度设计就是由三大电信运营商共同出资成立了中国铁塔公司,为了满足中国铁塔上市和盈利的目标,行业监管部门对三大电信运营商在新建基站建设和存量基站共享上做出了细致的规定,一方面要求电信运营商加速共享,另一方面收回运营商新建基站的权力,严格限制电信运营商“私自”新建基站。
由于在中国铁塔诞生之前,三大电信运营商已经在铁塔建设领域形成了与多家外部第三方民营铁塔公司的合作关系,尤其是在面临一些疑难杂站的建设、运营、维护上,民营铁塔公司的存在不可或缺。
不过在中国铁塔成立后的过去三年中,关于民营铁塔如何与中国铁塔和谐共存,以及中国铁塔如何更好的满足电信运营商市场竞争发展的需要,始终未能从政策层面有明确的说法。
既成事实成为灰色地带,带来的影响是一方面三大运营商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实际的市场需求又无法满足,尤其是面对疑难杂站上,灰色的界面给实际运营带来不少的阻力。
正式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铁塔公司主动做出开放姿态,经过工信部国资委等部门的同意,正式的把民营铁塔公司纳入共享共建的协调机构,可以看做是一种进步,也可以看做是改革制度的设计者们对既成事实的现实性妥协。
新的共建共享意见对民营铁塔进入协调机构做了哪些要求?工信部联合国资委发布的《2017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民营铁塔进入协调机构的意见有三点值得注意:
一是严堵三大运营商“私搭乱建”新的基站,必须交由中国铁塔统筹安排,并从考核制度、组织管理等多个角度加强了惩罚力度。这恐怕是为了避免在放开民营铁塔进入协调机构之后,铁塔的建设失控,所以意见再次强调了中国铁塔的主导权地位;
二是意见首次打开了运营商与民营铁塔合作的政策通道,允许中国铁塔把自己无法承担的需求,交给民营铁塔公司去完成,从而使得灰色地带正大光明化。
三是民营铁塔正式纳入协调机构,一方面给于民营铁塔参与讨论的话语权,另一方也试图规范民营铁塔的行为和建设质量。
时至2017年,民营铁塔为何应邀或者说不得不进入协调机构呢?如前文所述,这意味着在铁塔建设领域,有两个基本面的现实需要各方共同面对:民营铁塔作为产业链条环节角色是事实存在的以及电信运营商以及铁塔公司需要民营铁塔公司更为灵活的机制以解决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
毋庸置疑,已经拥有170万座铁塔的中国铁塔公司在过去三年三大运营商高歌猛进的4G建设中的作用与艰辛,但是春风吹又生的民营铁塔公司的顽强存在却也凸显通信行业发展的顽疾依然是难言之隐。
或许事实的实例更具有说服力,我们可以从一些地方运营商第三方铁塔的招标公告信息管窥各种难言之隐。
中国联通江汉公司2017年5月22日公布在工信部通信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的信息显示,2016年湖北联通省分公司发布的《关于加快4G网络建设进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地市公司进一步整合第三方铁塔资源实现“硬骨头”铁塔的突破”,其中“部分地市分公司已开始引入第三方铁塔公司开展试点建设工程,解决的疑难站点突破了100个。”
同样在湖北,2016年6月份,湖北电信曾经公布了第三方铁塔招标需求,共计264个疑难站址,项目估算规模约1248万元。
在一份公开的福建移动2016年第三方铁塔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会明确要求:”租赁站点自身及站点内外周边的协调问题、安全问题、租赁站点引起的纠纷及协调产生费用由申请人完全负责“。
因此,我们看到民营铁塔公司在电信运营商实际的需求中主要承担的角色是“脏手套”的角色,暨解决高投诉、难覆盖的站点,另外一个角色是作为与铁塔公司成本比较的对象存在,是电信运营商观察铁塔运营成本的对标对象。
所以,民营铁塔公司进入协调机构,意味着政策制定者们不得不承认,在解决电信运营商“建站难”这件事情上,民营公司作为“脏手套”的角色不可或缺。从产业格局的角度看,铁塔行业正式进入了”强龙与地头蛇并存,全国独家垄断与区域性多寡头竞争格局”,暨中国铁塔公司依靠政策强力加持在全国范围维持独家垄断的名分,在区域上,却是事实上与多家民营企业多寡头竞争的状态。
运营商的私搭乱建与铁塔的力所不及运营商目前的尴尬是:建设铁塔机房成了私搭乱建的违规行为。从2015年铁塔共建共享指导意见出台,随着铁塔公司的成立,对于三大运营商来说,一件非常令人尴尬的事情是:曾经名正言顺正大光明的新建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设施以及室内分布系统,一夜之间变成了只能偷偷摸摸的“违法违规”行为。出现在官方文件中的是诸多对各种“私搭乱建”的禁令。但是另一个令铁塔公司和行业管理者尴尬的是,运营商“私搭乱建”基站的冲动从未消失,于是这就成了一场猫和老鼠的游戏。
坦率的说,铁塔公司成立后,在大面的新建基站和存量基站的服务过程中,通过商业模式创新、推动政府出台支持政策、站址资源的社会化运作以及降低行业成本方面做出了有目共睹的贡献,尤其是在面对一些疑难杂站方面,铁塔公司的作用不可低估。但是客观存在的核心难题却是铁塔公司即使处于供应侧的垄断地位也无法解决的,主要包括:
1)高投诉站点
2)强势物业单位的进入问题
3)需要高额投入的站址资源
同样作为国企的中国铁塔公司面对这三座大山,也同样和运营商一样力有所不及。而在这方面,民营铁塔公司的灵活机制恰恰可以弥补铁塔公司的不足。
当然,如果只是看到作为脏手套角色的价值,我们显然低估了民营铁塔公司的作用。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次民营铁塔登堂入室的意义呢?
民营铁塔正名能够真正提高行业运营效率从灰色生存到今天正式登堂入室,民营铁塔的正名意味着他们迎来新的转机。我们可以从整个行业的角度、电信运营商的角度以及铁塔自己的角度分析这个问题。
对于电信运营商而言,民营铁塔公司的存在是一种乐观其成,因为竞争的引入可以为确保自己作为甲方的选择的多样化。
尽管有部分的经济学者相信垄断者存在良心发现的潜能以及自我监督的基因,但是信奉自由市场和竞争的学者们依然维持着只有竞争才能带来繁荣和效率的基本价值观,即使审慎的观察全球商业公司的进化,我们同样可以得出独家垄断并非一种长期的效率制度安排。
因此,无论是政策设计者有意为之还是无奈为之,民营铁塔公司正名之后,为电信运营商通过可以对比的方式发现铁塔公司的不合理成本结构提供了只管的观察口,从而能够真正的降低自己的铁塔支出成本。这个价值笔者认为远大于解决疑难杂站的价值。
这一点,其实在部分第三方铁塔的招标公告中能够窥见一斑,比如很多地方运营商会参照铁塔模式与第三方民营公司合作,但是在价格上,却一般会提出这样的要求:最终入围租赁价格=铁塔公司公布的同类型站点租赁价格x应答人折扣率,最终租赁价格应不高于公示的铁塔公司公布的同类型站点租赁价格。
比较竞争的好处就在于,电信运营商可以有效的衡量自己的成本效率,并通过同类工作的横向对比寻找到问题所在,同时也能够有效的抑制垄断者提高价格或者隐瞒成本结构的冲动。
对于铁塔公司来说,主动邀请或者被动接受民营铁塔的存在,并与之共处,可以从外部设立一个鲶鱼,确保自己能够不断的提升运营效率,改善成本结构,而不至于躺在垄断的床上不思进取。从而避免长期来看面临被解体的命运。
当然,另一个更为迫切的问题是,铁塔公司需要在IPO之际能够说服投资者自己的商业模式是否合理,以及有着资本关联的关联结构是否具备长期的增长性和合法性,那么民营铁塔公司的存在则成为铁塔公司上市最好的助攻手,市场可以寻找到一个可以对标的商业公司,从而评估铁塔公司的价值。
当然,长期来看,还有一个好处是民营铁塔公司体制机制的灵活性能够在商业模式创新上为铁塔公司提供可资借鉴的路径。
结束语:民营铁塔进入协调机构是市场经济的理性回归宏大的改革既需要照顾巨头的生存,也需要考虑微小的个体生存,生物界如此,市场经济也是如此,笔者认为民营铁塔进入协调机构正式行业改革制度设计的理性回归,且是市场经济的理性回归。无论如何,在三年之后,工信部国资委把民营铁塔纳入协调机构,是对现实世界的一次正视,放弃政策理想主义和对顶层设计的至善至美的美学追求,是一件好事。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