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消息(焦焦)9月5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公告,给两家科技公司在未取得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开出中国互联网史上最高额罚款单。
据公开内容显示,上海莹嘉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莹嘉科技”)和上海倍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倍质网络”)因无证经营电信业务,被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其中,倍质网络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94874.19元,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罚款人民币5384622.57元。莹嘉科技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5043296元,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罚款人民币315129888元。单纯从处罚金额来看,莹嘉科技需要缴纳金额超过4.2亿元。
业内人士透露,此轮监管风暴查处的两个重点违规方式为:打着用户驻地网或宽带接入网的名义违规建设城域网或骨干网;打着行业专网名义进行非法建设经营。
在2017年初,工信部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7]32号 ),要求依法查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和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市场存在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层层转租”等违法行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经营许可和接入资源的管理。
2018年,工信部再次下发了《关于集中力量核查违规线索查处违法企业的函》((工信部信管函[2018]282号),要求各地通信管理局对于涉嫌违规的线索进行调查,违规企业主要分为三类:自建传输网络、层层转租带宽、开展跨境经营。
按照《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互联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属于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是指经营者通过组建互联网骨干网和城域网,并可利用有相应经营权运营者的互联网国际出入口提供的互联网数据传送业务。目前,国内拥有此牌照的企业共有5家,分别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中信网络。其中,中信网络是在今年7月份获发此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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