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骑ofo交通事故身亡 律师:如是管理疏漏ofo要负责

据报道,3月26日中午,在上海天潼路浙江北路路口,一名骑着ofo共享单车的孩子被一辆大客车碾压,地上一滩血迹,男孩被救出送医后不治身亡。  据现场目击网友称,骑着黄色OFO单车的小孩目测年龄在10岁左右,此事或系目前上海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案例。

消防官兵正想办法撑起大巴车前轮

消防官兵抢救伤者

这是第一起骑行共享单车死亡案例,但却并不是第一起未满12周岁儿童骑行ofo小黄车受伤事件。自今年1月起,昆明、杭州、无锡、厦门、深圳、广州等等媒体均报道过未满12岁儿童骑行共享单车受伤的事件。其中,矛头直指ofo,主要原因是由于ofo第一代使用的单一机械密码锁,存在巨大的安全漏洞,给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了“可乘之车”。

小学生试图打开ofo机械锁

据ofo内部工作人员透露,ofo已经开始陆续投放改良过的密码锁单车,但市面上还存在约80万辆单一机械锁自行车,并且这些自行车不会更换新锁。对于这些明显的儿童骑行隐患,企业在这里面需不需要负责任,我们特意咨询北京某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律师。

杨律师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儿童骑行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共享单车企业是否需要负责这取决于儿童是如何取到单车的。如果共享单车是由儿童的父母及其他人员取到单车之后再交由儿童使用,那么由儿童的负面及其他人员负责,共享单车企业不需要负责。但要是由于共享单车企业的管理疏漏造成儿童直接取到了共享单车并投入使用,那么共享单车企业是需要付法律责任的。

据了解,此前ofo工作人员表示,通过非正常方式打开车锁使用车辆而遭遇事故的,不受任何保险保护。但明知机械锁存在漏洞却不更换新锁的ofo,在接连发生的儿童骑行共享单车交通事故中,ofo恐怕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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