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股东积极主义

——关于四环生物的哥德巴赫猜想

  (第一部分)

  · 前言

  新中国资本市场自其诞生之日起至今已近30年,三十年沧海桑田,三十年淘尽英雄。三十年内,通过上市公司平台做强产业走向世界者有之,违规操作身陷囹圄者有之,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殚精竭虑者有之。今天,中国资本市场已经有了一批较为成熟的投资者,监管层也在努力打造以私募基金为主要投资者的股票市场。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股东积极主义越来越多的被资本市场人士谈起。本文之目的在于通过四环生物这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案例,站在广大中小投资者的立场上阐释“股东积极主义”的内涵,如果能够同时对四环生物有所帮助,使得这家上市公司走上正轨,则善莫大焉!

  二、股东积极主义内涵

  股东积极主义是指:投资者买入一家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成为该上市公司的战略股东,通过积极的行使股权,调整上市公司的董事会、高管层、主营业务、资产结构、战略布局与方向等等。投资者通过这种对上市公司的积极改造,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及资本市场市值,进而决定继续担当积极股东还是在合适时机退出投资获取收益。

  根据这一标准,将上市公司股东分为两类:积极股东和消极股东,积极股东即奉行股东积极主义者;消极股东是指买入股票坐等升值,但对其升值、贬值均无主动作为,待一定时间后获利了结或割肉走人。

  三、案例概述

  (一)四环生物的前世今生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四环生物)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上市的最早的一批上市公司之一。1993年4月26日,经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2)87号文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2)62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4000万股,并在深交所上市,时名江苏三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三山”)。2000年更名为江苏振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振新股份”),2001年3月17日,更名为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经过了2001年的增发、以及后来的几次转增股本、股权分置改革,截止2016年9月30日,四环生物股份总额1,029,556,222股。

  (二)四环生物的主营业务及主要资产构成

  1、医药产业

  四环生物的主营业务为注射剂、药品,医药类资产主要在四环生物的两家子公司体内:江苏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四环”)和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四环)。

  2、文化产业

  2010年09月10日,四环生物成立江阴四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江阴四环”),准备借助当年国家对影视文化传媒行业的政策东风,进军文化产业领域。2010年10月27日,江阴四环向北京山海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山海经”)增资5000万,获得山海经50%的股权,山海经的原股东环亚天地(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环亚天地”)股权比例降至30%(3000万出资)、北京天胜文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天胜文汇”)股权比例降至10%(1000万出资)、廉弘股权比例降至5%(500万出资)、张军股权比例降至5%(500万出资)签署协议,准备借助山海经的文化资源开发整合系列影视动漫传媒产品。

  2010年12月4日,四环生物公告称:江阴四环对山海经的增资款已经到位,并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山海经正在对拥有著作权的《山海经》进行二次开发,涉足影视、动漫、广告、公关等领域。

  2011年6月14日,四环生物发布公告称:鉴于山海经公司的产品开发及相关影视作品都尚未按计划展开,公司发展情况不是很理想,低于公司当初预计,为避免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江阴四环将其持有的山海经50%的股权以5000万的价格转让给中吉奥(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吉奥”)。

  自此,四环生物的文化产业之路再也未能进行。

  3、新能源产业

  2010年9月8日,四环生物发布公告投资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疆爱迪”),新疆爱迪元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北京大河之洲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河之洲”)出资80万元,持股80%,太原市普容得科贸有限公司(简称“普容得”)出资20万元,持股20%。此次,四环生物现金增资1.5亿元,获股44.12%;大河之洲现金增资0.5亿元,获股14.94%;普容得以专利作价增资1.39亿元,获股40.94%。增资完成后,新疆爱迪注册资本带到3.4亿元,将正式启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万吨/年煤焦油制备清洁燃料油工业示范工程”(简称“煤焦油项目”),投资总额2.78亿元。

  2010年12月4日,四环生物发布公告称:煤焦油项目建设期24个月,投产当年即可达产,预计年销售收入77546.70万元,年均利润30741.4万元。小试、中试、催化剂研发已经完成,十万吨级的煤焦油加氢制燃料油工艺软件包已经开发完成。

  2011年6月14日,四环生物发布公告:江阴四环以5000万元收购大河之洲持有的新疆爱迪14.85%的股权,以4000万元收购太原天海恒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海恒达”)持有的新疆爱迪14.8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四环生物直接持股新疆爱迪44.12%,通过江阴四环间接持股新疆爱迪26.85%,合计持股70.97%,天海恒达持股比例被稀释至28.94%,大河之洲持股比例被稀释至0.09%。

  2012年9月25日,四环生物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向第一大股东——广州盛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州盛景”)发行不超过1102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3.63元/股,募集总金额不超过4亿元,用于新疆爱迪的煤焦油项目,同时补充新疆爱迪流动资金。2013年11月13日,四环生物公告终止非公开发行。

  2013年12月13日,四环生物再次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向第一大股东广州盛景发行132,013,200股股票,发行价格为3.03元/股,募集资金4亿元,用于新疆爱迪的煤焦油项目,同时补充新疆爱迪流动资金。2015年1月6日,四环生物公告非公开发行预案因过期而失效。

  2015年12月3日,四环生物公告,新疆爱迪的“煤焦油项目”目前处于停工状态,由于国际油价持续下降、项目资金紧缺、技术落后等诸多不利因素,四环生物将其持有的44.12%股权以680万元出售给江阴亚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江阴亚通”),江阴四环将其持有的26.85%股权以420万元出售给江阴亚通。股权转让协议待四环生物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但在2015年12月25日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该出售新疆爱迪股权的议案以50.03%反对、49.68%同意、0.02%弃权的表决结果而被否。

  2016年4月29日,四环生物公告,对新疆爱迪在建工程计提3980多万减值准备,对无形资产计提3600多万减值准备,对固定资产计提20多万减值准备,对应收款项计提1490多万减值准备。

  2016年9月30日,四环生物再次公告出售新疆爱迪股权,交易对手仍为江阴亚通,出售价格仍为680万和420万,待四环生物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2016年10月12日,四环生物公告取消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一个理由是江阴亚通提出对此次股权交易进一步协商,拟对转让合同进行修订。

  四环生物的新能源产业战略从2010年开始,至今已有6年多的时间;其间,两次非公开发行均胎死腹中,两次对外出售均胎死腹中,四环生物的新能源战略也是多艰多舛。

  4、园林苗木产业

  2015年3月6日下午开市起,四环生物因重大事项停牌。

  2015年3月20日,四环生物公告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晨薇”),目的是紧跟国家行业规划,抓住现代农业的历史发展契机,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015年3月28日,四环生物公告,江苏晨薇以2.02亿元收购江苏阳光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阳光生态园”)位于江阴市新桥镇的苗木、组培资产,该笔交易经四环生物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阳光生态园的法定代表人为陆宇,实际控制人为陆克平。陆宇与阳光生态园的董事王洪明时为四环生物前十大股东。

  同日,四环生物公告,江苏晨薇以1.18亿元收购江苏顺丰生态园林有限公司(简称“顺丰生态”)持有的位于江阴市云亭街道云亭村(绮山)苗木基地的苗木,该笔交易经四环生物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顺丰生态的100%控股股东为江阴市新桥第一毛纺厂,实际控制人为江阴市新桥镇政府。

  2015年5月21日,四环生物公告,江苏晨薇与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船九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围绕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其配套市政、园林、生态修复等业务,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类工程的BT、BOT、PPP模式的运营和合作。

  2015年5月28日,四环生物公告,阳光生态园因自身经营和资金状况提出解除《资产收购合同》,四环生物已与阳光生态园协商一致终止执行该合同。阳光生态园已将收到的预付款及相应利息全部退还。

  2015年7月31日,四环生物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计划募集资金36亿多投资于园林苗木产业。但在2015年9月11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非公开发行议案以56.56%同意、43.41%反对、0.03%弃权的表决结果未能通过。

  2016年10月18日,四环生物因购买苗木无钱支付货款被诉,被诉总金额:304,092,200元。

  四环生物真是做什么什么失败,个中缘由请看后文分析。

  (三)四环生物控股权的结构及其被举牌的节奏

  分析一般上市公司的股权及控制权结构,追溯三年应该能够说清楚,但对于四环生物非要追溯到2010年以前才能说清。

  1、振新毛纺厂为第一大股东时代(2011年9月之前)

  根据四环生物2009年年报,江阴市振新毛纺厂(简称“振新毛纺厂”,该企业目前已经无法在工商系统中查询到)共持有四环生物128,283,050股,占其总股本的12.46%。振新毛纺厂是江阴市新桥镇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因此四环生物的实际控制人为江阴市新桥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新桥集资管委会”)

  2010年8月28日,四环生物公告,振新毛纺厂拟自2010年8月31日起减持四环生物股票,减持规模或将达到或超过51,477,811股(即达到或超过四环生物总股本的5%)。这之后,四环生物一边公告利好消息,一边公告振新毛纺厂减持股份,可以说,振新毛纺厂的减持,真是踏着股价走的。至2011年9月5日,振新毛纺厂持有的四环生物股票减至20,003,088股,仅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1.943%,在这一年的减持中,振新毛纺厂共套现692,412,203.34元。四环生物的第一大股东也变成了广州盛景,广州盛景持有的四环生物4000万股(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3.885%),也是从振新毛纺厂受让而来。

  2、广州盛景为第一大股东时代(2011年9月——2015年9月)

  (1)获得股权

  2011年9月5日,广州盛景从振新毛纺厂处购买四环生物4000万股,成为四环生物第一大股东。广州盛景由卫东峰100%控股,购买目的为:对四环生物发展前景看好,希望分享四环生物未来成长。

  (2)派任董事

  2012年5月2日,四环生物董事、董秘陈香称:因公司大股东已经发生变更及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董秘职务。

  2013年7月4日,广州盛景在四环生物董事会上提名史兆俊担任四环生物董事,该提名在2013年7月20日的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

  (3)2012年,以广州盛景为认购新股主体的非公开发行因过期而终止。

  (4)董事被免

  2014年12月11日,孙一帆、江苏德源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德源”)作为合计持有四环生物39,798,307股(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3.87%)的股东,联名向四环生物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议案,要求免去史兆俊的董事职务。12月23日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该议案。

  (5)2015年1月7日,以广州盛景为新股认购主体的非公开发行再次因过期而终止。

  3、举牌时代

  (1)昆山创投第一次举牌

  2015年9月2日至9月17日,昆山创投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四环生物8,859,301股,占四环生物总股本0.86%。加上昆山创投存量持有的31,785,868股(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3.0873%)。昆山创投的总持股比例达到3.9478%,超过广州盛景成为四环生物第一大股东。

  昆山创投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载明:

  ①昆山创投认可并看好四环生物的业务发展模式及未来发展前景,希望通过此次股权增持,长期持有四环生物股份,获取上市公司股权增值带来的收益。

  ②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四环生物股票的计划,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或重大调整四环生物主营业务的计划。

  ③昆山创投由昆山市创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昆山创控”)100%控股,昆山创控由昆山市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昆山国资委”)100%控股。

  ④昆山创投的增持过程如下表所示:

  (2)中微小第一次举牌

  2015年10月12日,中微小企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微小”)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四环生物51390049股,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4.989%,超过昆山创投成为四环生物第一大股东。

  中微小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载明:

  ①中微小基于对市场的判断和自身经验,认可并看好四环生物的业务发展模式及未来发展前景,希望通过此次股权增持,持有四环生物股份,获取上市公司股权增值带来的收益。

  ②中微小暂未有明确的后续增持或减持计划,但并不排除根据市场机会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四环生物股票的可能。

  ③中微小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或重大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④中微小由于股权分散,任何股东均无法单独对四环生物股东大会决议、董事提名及任免等产生控制性影响。

  ⑤中微小的股权和资产结构如下图所示:

  (3)昆山创投第二次举牌

  2015年11月12日,昆山创投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昆山国创”)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昆山创投持有四环生物44,274,268股(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4.3%),昆山国创持有四环生物7,203,626股(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0.7%),两家合计持股51,477,894股(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5%),成为四环生物第一大股东。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载明:①昆山国创由昆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司(简称“昆山国监”)100%控股。②昆山创投于2015年11月12日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股票128000股,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0.0124%。

  《一致行动人协议》载明:①昆山创投与昆山国创的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12个月;②昆山创投为一致行动的召集人,并享有对一致行动事项的最终决定权。

  (4)中微小第二次举牌

  2016年9月30日,中微小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四环生物110,000股,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0.01%,加上存量股票,中微小共持有四环生物51500049股,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5%,为四环生物的第二大股东。

  四、关于四环生物的哥德巴赫猜想——关于隐喻的说明

  哥德巴赫猜想是世界近代三大数学难题之一,哥德巴赫是德国的一名数学家,他提出了以下猜想:任一大于2的偶数都可写成两个质数之和。这一结论虽然被世界级的各位数学家所认同,但是至今为止仍未找到证明的方法。

  本文意欲对四环生物的现状给出一个分析性说明,并对四环生物未来的走向给出一个推断。这些说明与推断皆基于公开资料,结合笔者多年浸润于资本市场的经验与理性判断。笔者对这些说明与推断也有足够的信心,但也确实需要更加进一步的直接证据与四环生物后续的发展来予以证实。因此,以哥德巴赫猜想这一隐喻来说明其性质。

  五、关于四环生物的哥德巴赫猜想之一:控制权

  (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概念重述

  根据《公司法》第217条,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股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这是我国法律体系内对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高位阶的法律规范。在此基础上,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又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12条,公司控制权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利,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

  根据深交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支配、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1)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2)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3)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4)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5)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对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关系、以及其他安排实现,这是一个实现途径的问题。与之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在现实中如何认定一个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情况。这个问题的逻辑起点是:能够上市公司行使的权利包括什么?这个权利大体上包括:选任董事会成员高管的权利、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资本金的增减、重大投资与撤资、主营业务转型等等)、分红权、知情权。

  也就是说,谁能够对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的选任,以及重大事务的决策具有决策权,就能够被推定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至于这个实际控制人的实际控制权是怎样获得的是需要另行考察的事情。本文就四环生物控制权的分析,就是站在这个逻辑之上的。

  (二)四环生物年报中关于控制权的表述

  自2009年以来的年报中,四环生物对于自己的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表述如下表所述:

  (三)四环生物控制权的真实情况分析

  根据法律对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规定,笔者结合四环生物自2009年以来的重大事项决策情况,进行抽丝剥茧的分析。

  1、广州盛景从未实际控制

  振新毛纺厂自2010年8月至2011年9月的期间减持股票后,广州盛景成为第一大股东,但广州盛景仅持有四环生物3.885%的股权,根据《公司法》,其能够行使的主要权利仅仅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日提出临时提案。而广州盛景提名并被任命为董事的史兆俊的任职仅仅持续了一年多,就被其他股东罢免。两次以其为认购主体的非公开发行中,又戏剧般的无疾而终。

  广州盛景对上市公司的董事选任、重大决策均无从置喙,说明广州盛景自其从振新毛纺厂受让4000万股至今,均未能形成实际控制,甚至是处于与中小股民一样的位置上。

  2、昆山创投、中微小举牌后,控制权处于争夺状态——广州盛景阵营PK阳光系阵营(后文有详细分析)

  自2015年9月昆山创投首次举牌以来,四环生物的控制权处于一个争夺状态,这从四环生物的三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可以明显的看出来。

  (1)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年12月3日,四环生物公告将于2015年12月18日下午14:30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是四环生物和江阴四环将其持有新疆爱迪股权出售。

  2015年12月8日,四环生物公告取消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年12月9日,四环生物公告将于2015年12月24日下午14:30召开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新疆爱迪股权出售、四环生物资产减值。

  2015年12月10日,广州盛景提出临时议案:选举许琦为董事、选举林梅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告,许琦为昆山创投监事,且其履历均在昆山地区执业;林梅为兼具审计师和评估师资格的专业人士。

  2015年12月24日,在四环生物临时股东大会上,有关新疆爱迪的议案均未通过,许琦和林梅分别被选举为四环生物董事和独立董事。

  (2)2015年度大会

  2016年4月29日,四环生物公告将于2016年5月20日下午14:30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主要议题为年报及相关事项+对新疆爱迪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16年5月9日,广州盛景提出临时议案:①罢免江永红董事、罢免卢青董事;②解除四环生物、江苏晨薇对外签署的绿化工程合同和苗木购销合同;③保护公司现有资产完整并对主业进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④选举冯文先生为董事,选举王福清先生为独立董事。

  根据公告,冯文先生为中和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为国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行政总裁。王福清先生为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同时为两家知名药企的独立董事。

  同日,徐瑞康作为新近持股3%以上的股东,提出两份临时议案:①罢免林梅女士的独立董事;②选举刘卫女士为独立董事。

  根据公告,刘卫是现为江阴指南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刘卫先前的执业经历也均在江阴市。

  2015年5月20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四环生物原议案以及徐瑞康提出的议案均获通过,广州盛景提出的议案均未或通过,广州盛景提名并选举为独立董事的林梅女士此次被罢免。

  (3)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9月29日,四环生物公告将于2016年10月17日下午14:30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题为四环生物、江阴四环出售新疆爱迪股权+修订四环生物独立董事制度。

  2016年9月30日,广州盛景提出临时议案:①罢免卢青独立董事职务,选举王福清为独立董事;②罢免刘卫独立董事职务,选举陈永平为独立董事;③罢免江永红董事职务,选举申杲华先生为董事;④罢免程度胜董事职务,选举徐卫球为董事;

  根据公告,陈永平现为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股东中微小认为陈永平先生符合任职资格。申杲华先生现任中微小CEO,以及若干家企业董事长。徐卫球先生现任昆山创投董事长。

  2016年10月12日,四环生物公告,取消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就三次股东大会的分析

  就三次股东大都会议案及其表决情况的数据分析,四环生物的股东分成了两大阵营,这两大阵营对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及重大事项的决策上南辕北辙,但在实力上又势均力敌。

  第一,我们看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提出的原有议案就是对新疆爱迪股权的出售和对新疆爱迪资产计提减值。广州盛景利用其仅能够具有的主动性股权,提出了临时议案,要求任命许琦和林梅为董事和独董。而我们应当注意到的是,许琦是昆山创投的监事,而从起履历可以确认,许琦肯定和广州盛景在此之前没有职业上的任何关联。而广州盛景提名昆山创投的监事到四环生物当董事,这说明广州盛景不再甘于以前在上市公司无话语权的状况,坚持做一名“积极股东”。同时,其考虑到自身力量的薄弱,选择了与昆山创投合作。再从该次会议的议案表决上来看,对于董事会提出的原议案,均以50%多反对:49%多同意而被否;对于广州盛景提出的新议案,均以50%多同意:49%多反对而通过。同意广州盛景的股东与同意原董事会的股东截然分成两大阵营。

  第二,我们来看2016年度股东大会

  先是由董事会提出了关于年报相关的议案和新疆爱迪资产减值议案;紧接着,广州盛景提出临时议案,要求改选董事、解除一系列园林工程苗木购销协议;紧接着,徐瑞康提出临时议案要求罢免广州盛景提名并当选的林梅独董职务,选举刘卫为独董。

  从最终表决结果来看,仍然是两大阵营相对:对于董事会提出的原议案,基本以76%多同意:22%多反对而通过;对于广州盛景提出的新议案,基本以47%多同意:52%多反对而被否;对于徐瑞康提出的新议案,以53%多同意:46%多反对而通过。

  这里需要提起注意的是:徐瑞康的议案是专门与广州盛景阵营作对的,而从最终结果来看,徐瑞康的提案并非是一时兴起,徐瑞康是其阵营的一个代表。通过公开数据查询到,徐瑞康在2016年3月31日的统计中才被列入前十大股东,其持有26,073,742股,占比2.53%;到6月30日的统计中,徐瑞康增持后持股37,418,200股,占比3.63%。徐瑞康的住所地为江阴市新桥镇。

  第三,我们来看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先是由董事会提出出售新疆爱迪股权+修订独董制度的议案;紧接着广州盛景提出临时议案,要求改选董事。四环生物共6名董事,其中4名内部董事,2名独立董事。此次,除了昆山创投监事许琦和四环生物董事长孙国建之外,广州盛景全部提议罢免;而其提名的新董事,包括昆山创投的董事长、中微小的CEO,还有中微小认为具有专业资格的陈永平律师。可以看出,广州盛景此次与昆山创投、中微小均达成了默契,且其并没有想安排自己的人员进入四环生物董事会,其提议将昆山创投、中微小的重量级人物选举进入四环生物的董事会,表明了广州盛景阵营与另一阵营不可调和的矛盾。但最终四环生物董事会将此次会议取消,虽然理由是新疆爱迪股权受让方江阴亚通要求修改合同+独立董事需要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但这一理由及其牵强,我们分析一下背后的真实原因:

  原因I:四环生物的现有董事们害怕失去在上市公司的位置,希望借由取消股东大会延长自己的任期。就此点,笔者认为表面上有理,实则无理,理由是:公司的董事是由股东大会选举定的,如果持有多数表决权的股东就是要将董事罢免、选任新董事,只是时间上的问题,董事会通过取消股东大会的方式并不能实际上解决问题。再者,作为上市公司的高管,谋求一份类似的薪职也应该不是大问题。所以,董事为保位而取消股东大会的理由站不住脚。

  原因II:广州盛景的对立阵营没有取胜的把握,而采取的缓兵之计。因为如果这次广州盛景阵营胜出,会导致四环生物整个董事会的巨变,除董事长孙国建外,其余董事均为昆山创投、中微小、广州盛景的人了。

  同时,通过这次股东大会的较量,从公开资料看来,昆山创投、中微小、广州盛景三个持股较多的股东在特定事项上形成了一个阵营,这个阵营由于至今为止均由广州盛景主动出击,我们称之为“广州盛景阵营”。与之对立的阵营是资本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阳光系。

  3、四环生物的真正实际控制人——不见阳光的阳光系

  (1)阳光系简介

  阳光系的教主是陆克平,根据公告,陆克平控制着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20,证券简称:江苏阳光);曾经控制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401,证券简称:海润光伏)已经出售。

  阳光系就是指以陆克平为核心、实际控制人,以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阳光控股”)为主要持股平台、合作平台的一系列企业。阳光系的规模有多大,目前尚不可查,本文仅就与四环生物有关的阳光系企业进行分析说明。

  就四环生物,陆克平与四环生物的董事会、高管一直否认属于阳光系。但笔者基于公开资料,通过对四环生物股东构成、董事会行为、四环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交易对手的分析,推断阳光系才是目前四环生物的实际控制人。广州盛景阵营与之PK,最终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2)从四环生物的股东情况分析,阳光系是其实际控制人

  ①陆克平主导了“苏三山-振新实业-四环生物”重组,并在振新毛纺厂中有利益份额

  通过对四环生物三季报披露出来的前十大股东(见表)分析,除昆山创投、中微小、广州盛景外,均与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江苏阳光及其实际控制人陆克平有关。根据公开资料[1],陆克平1944年生人,江阴新桥镇人,1986年起担任江阴市精毛纺厂厂长,他于1994年将江阴市精纺厂改制为江苏阳光集团。1999年起担任江苏阳光董事。在当地,陆克平被称为“陆庄主”,让人不禁联想到天津大邱庄的“禹作敏庄主”。

  根据新桥镇对其杰出人物陆克平[2]介绍,“1998年,阳光集团的生产规模已达10万精毛纺纱锭,成为世界最大的精毛纺专一型生产企业。陆克平以企业家特有的敏锐眼光,瞄准中国资本市场,同年对“苏三山”进行资产重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振新实业”(2001年改为四环生物)”。也就是说,四环生物之所以从苏三山改为振新实业再改为四环生物,都是在陆克平的主导之下完成的。这样的人,按照行业惯例,自然会是四环生物的实际控制人。但根据公告,重组完的四环生物的最终控股股东是“新桥集资管委会”。既然是集体资产,陆克平又是集体成员,前文所说的振新毛纺厂减持股票所得6.9亿多自然有陆克平的一份,这一份有多大,公开资料不可查。

  ②四环生物前十大股东中,除昆山创投、中微小、广州盛景外,均与阳光系有关

  自2013年底开始,陆克平的儿子陆宇开始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四环生物股票,2016年三季报中披露的前十大股东中,陆宇也在其中。

  孙一帆于2014年1季报中被披露为第五大股东,时持20,554,919股,占比2%。到2015年年报时,他仍未第九大股东,时持20,164,919股,占比1.96%。但在2016年一季报,前十大股东中已经没有了他的影子。之所以就他进行特别说明,是因为:第一、他是江苏阳光主要股东、董事长陈丽芬的儿子。根据江苏阳光公告,江苏阳光集团、陈丽芬、陆宇、孙宁玲为一致行动人。陈丽芬1959年生人,江阴新桥人,曾任江阴市精毛纺厂副厂长兼党支部副书记。1999年起担任江苏阳光董事长,与陆克平是几十年的搭档。第二、2014年孙一帆和江苏德源联名提案罢免广州盛景派任的董事史兆俊。孙一帆是阳光系的成员、那么江苏德源也应当是。

  江苏德源的100%控股股东为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简称:江阴金瑞),江阴金瑞的100%控股股东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依时有限公司(简称“依时公司”),依时公司的股东需要专业人士通过专业途径查询。江阴金瑞在2011年是江苏阳光第三大股东,2012年6月8日经济观察报文章[3]记载:本报多方核实获悉,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的公司住所就在阳光集团工业园内部。其中,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陶惠江系阳光集团羊绒车间主任。而江苏德源现法定代表人陶建新又是江苏春辉(四环生物向其买苗木未付款,正在诉讼)、江西高峰(四环生物曾定向增发收购江西高峰100%股权,后被否)的法定代表人,在江西高峰住所地赣州市全南县政府网站上,江西高峰被表述为“江苏阳光集团投资兴建的一家股份制公司”。赣州农网上载明:江西高峰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是由江苏阳光集团和全南县天龙林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建而成的股份制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2亿元,其中阳光集团占65%的股权,天龙公司占35%的股权。阳光集团以现金入股,天龙公司山林作价入股。有了这些证据,我们不敢不相信“江苏德源为阳光集团实际控制”。

  王洪明是江苏阳光的股东、董事,是阳光系成员。徐瑞康曾经公开站出与广州盛景阵营PK,他也是阳光系成员。至于,许稚、赵红、赵龙,除了江阴人这一身份外,公开资料确实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属于阳光系。但从前文所述两大阵营在三次股东大会中的较量情况,对董事会提出的议案,同意的表决票基本在2亿多股,这个股数与前十大股东中江阴股东所持股数基本相同这一事实来看,许稚、赵红、赵龙的股份表决权是投给阳光系的。

  ③四环生物董事会、高管的行为分析

  I、四环生物董事会的构成

  董事长孙国建,在2009年以前就是四环生物董事;程度胜,自2008年1月起担任资环生物董事;江永红,自2010年5月起担任四环生物董事;卢青,自2010年12月起担任四环生物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许琦和刘卫前文已述。也就是说,除许琦和刘卫以外,四环生物其余董事均是在“苏三山-振新实业-四环生物”重组过程中,这一任命是否与陆克平有关,公开资料无法查证。但是,四环生物董事会却是千方百计为阳光系谋利益,这一点着实令人费解,吃里扒外这个成语用在他们身上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II、董事会的行为不是为四环生物的利益也不是为全体股东的利益,而是为阳光系的利益

  请读者参照本文附图中表明的关联关系,同时我们分析四环生物董事会的令人费解的行为,得出的结论只有是:董事会在听从阳光系的指令,不然董事会就是一群无行为能力人在担任董事。

  i、四环生物贱卖学区房给阳光控股

  2015年2月,北京四环与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出售北京东城区新中街18号院3号楼的三套房屋,总面积575.39平方米,转让价格共计23,015,600.00元,房屋单价4万元/m2。这可是北京二环附件的学区房啊,当时的价格也在10万元/m2以上,现在的价格15万元/m2也不一定买的下来。四环生物以如此低价卖给阳光控股道理何在?

  ii、四环生物2015年度定向增发实为阳光系套现

  2015年7月31日,四环生物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复牌。四环生物计划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7,644.38万股,发行价格5.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0,544.5454万元,其中,不超过206,944.5454万元用于增资江苏晨薇,投资于生态园林工程项目;剩余资金用于收购湖南盛丰生态农林有限公司(简称“湖南盛丰”)100%股权、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西洲际”)100%股权和江西高峰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江西高峰”)65%股权。发行对象为:陈建国、陶永生、倪利锋、强雪忠、申万宏源领航9号、中欧盛世景鑫4号、泰达宏利价值成长234号、齐鲁碧辰5号、昆山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昆山创投”)。2015年9月11日,四环生物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非公开发行议案进行表决。表决情况为:56.56%同意、43.41%反对、0.03%弃权。未达到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非公开发行议案未能通过。

  好好的定向增发,很少有在股东大会层面被否,这原因是什么?看完“关联图”才知道,这哪里是定向增发啊?这简直是阳光系股东的套现行动嘛!定向增发募集的钱全部向阳光系购买了资产,这白花花的银子是落在的阳光系的腰包啊!了解内情的股东怎么能够同意这样做?!

  iii、四环生物“购买苗木-违约-赔钱”的行为,实为转移上市公司资产(包含有国有资产)

  第一、四环生物签署明知无法履行的合同

  2015年12月,四环生物与江苏晨薇向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春辉”)购买苗木49,018,284元。

  2016年1月,四环生物与江苏晨薇向江苏春辉购买苗木57,449,540.00 元。

  2016年2月,四环生物与江苏晨薇向江苏澄丰生态源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澄丰”)购买苗木23,141,651.00 元。

  2016年2月,四环生物与江苏晨薇向江阴市华明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江阴华明”)购买苗木30,111,292.00 元。

  2016年3月,四环生物与江苏晨薇向江阴华明购买苗木55,742,273.00 元。

  2016年3月,四环生物与江苏晨薇向江阴华明购买苗木38,122,102元。

  以上交易,四环生物所需对外支付的总金额为:253,585,142元,再看四环生物合并报表,货币资金只有2400多万,再加上各类应收款是230,886,390.25元。这个合同签出来,不是明摆着等着违约被诉吗?

  第二、因货款不能交付被诉要求赔偿

  2016年10月18日,四环生物公告重大诉讼:(1)江阴市华明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华明绿化”)要求四环生物和江苏晨薇依据《苗木购销合同》向其支付30,111,292元及55,742,273元;(2)江苏澄丰生态园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澄丰”)要求四环生物和江苏晨薇依据《苗木购销合同》向其支付23,141,651元;(3)涟水宏茂生态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涟水宏茂”)要求四环生物和江苏晨薇依据《苗木购销合同》向其支付52,214,325元;(4)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春辉”)要求四环生物和江苏晨薇依据《苗木购销合同》向其支付49,018,284元及55,742,273元;(5)江西绿阳林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西绿阳”)要求四环生物和江苏晨薇依据《苗木购销合同》向其支付38,122,102元。总额:304,092,200元。

  这一结果,应该是四环生物董事会从签署协议的时候就知道的吧?不然的话也太“无行为能力了”(笔者是文明人,不想骂人)。

  第三、关于该案走向的哥德巴赫猜想——四环生物以资产抵债

  四环生物违约,打官司肯定是输的,又无法支付货款,怎么办?以资产抵债吧,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四环生物有什么资产可以用于抵债。

  由于笔者仅能从公告看出涉案金额,真实的交易金额是看不出的,就以304,092,200元为基数测算。

  四环生物在其三季报中披露的净资产为616,989,873.68元,按现债务额计算也占了四环生物净资产的一半!

  四环生物现有的资产主要沉淀在在江苏四环、北京四环、新疆爱迪。新疆爱迪是董事会一直想剥离的,如果能以新疆爱迪抵一部分债,当然是董事会想要的,但是债权人恐怕不会要这项“烂尾资产”,除非阳光系债权人在新疆爱迪上有不可告人的问题,需要通过这种方式将新疆爱迪剥离。除了新疆爱迪,就只能用北京四环或江苏四环抵债了。可是抵完了债,四环生物就剩下一个空壳了。这个风险,四环生物的董事、高管们在签署合同之初想不到吗?如果想不到,那么他们就不配当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如果想得到又做了,那么就是监守自盗——将四环生物的资产转移给阳光系。通过“关联图”我们已经能够清楚的看出来,要求四环生物承担违约责任的主体都是阳光系控制的。四环生物的董事会是笔者见过的胆子最大的董事会,完全无视法律对董事的基本要求——“忠实、勤勉、尽责”。要知道,现在四环生物的第一大股东是昆山创投,这可是国有股东啊!四环生物的资产具有国有性质啊!国有资产流失这个事情的性质是相当的严重啊!笔者不禁为四环生物的董事们捏了一把汗,法律面人人人平等啊!

  综上,四环生物现在的主要股东,或有直接证据证明其为阳光系成员,或通过有力归断与阳光系有莫大关联。四环生物的董事会的行为又都是为阳光系谋利益。完全符合法律对于实际控制人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规定,因此,四环生物的现在实际控制人是——阳光系!

  六、关于四环生物的哥德巴赫猜想之二:阳光系的逻辑

  事情分析到这里,又出现了另外一个问题:既然阳光系是四环生物的实际控制人,那他就好好把上市公司经营好呗,干嘛要将自己左口袋的东西掏到右口袋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于:阳光系也没把握四环生物最终是他的。让我们再梳理一下四环生物自其被陆克平重组至今的发展脉络,这个逻辑就呼之欲出了。

  成功的经验既是财富也是羁绊,阳光系的三家上市公司中,江苏阳光被看做亲生子,海润光伏和四环生物明显是弃儿,海润光伏的故事我们另找机会讲,四环生物被弃的原因是——得不到的,我就毁了他。

  时间事件

  2000-2010陆克平主导重组苏三山-振新股份-四环生物

  振新毛纺厂成为第一大股东

  2010.8-2011.9董事会公告利好,振新毛纺厂减持股份

  2011.9-2015.9广州盛景多次谋求控制权而不得

  2014.1-今阳光系不断增持、减持四环生物股票,至今实际持股比例不可测

  2015.9-今昆山创投、中微小不断举牌四环生物

  (一)陆克平自始就没有想把控制权让渡给广州盛景

  我们不好判断陆克平在振新毛纺厂减持过程中的获利有多少,但是在2011年至今的作为,至少看出阳光系从向广州盛景转让第一大股东地位之时,就没有想把控制权让渡给广州盛景,这才有了这样的情形:1、广州盛景唯一向四环生物派任的董事仅任职一年就被罢免;2、两次以广州盛景为认购主体的定向增发胎死腹中;3、阳光系在二级市场大量买入四环生物股票(2013年底2014年初开始,陆宇、王洪明、孙一帆、江苏德等等主体)。

  (二)阳光系在2015年度的机会与失策

  2015年初,摆在阳光系面前的是绝佳的战略条件:1、广州盛景派任的唯一董事已经被免;2、股票市场红红火火,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能够募集更多的资金;3、阳光系持股布局已经基本完成,而且这些持股主体均未超过5%,不存在锁定期的问题,进可攻退可守。

  在这种大好形势下,四环生物公告了非公开发行股份预案,这个战略如果成功实施,阳光系将大获全胜。一方面募集的资金由于购买了阳光系资产,阳光系获得了大笔现金;另一方面,阳光系股东也获得了大量的股票,得以巩固其控股权,而广州盛景的股权比例则会进一步被稀释至2.34%,广州盛景就很难再有作为了。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以下几件事的发生,使得情势发生了阳光系不可控制的变更:

  1、自2015年6月开始,资本市场遇到了罕见的股灾,包括四环生物在内的股票价格不可逆转的下跌。

  2、2015年9月11日,股东大会否决定向增发预案。请大家记住这一天,我们暂且称之为“911事件”。这之后,昆山创投不再被动的充当“消极股东”,而是主动地参与四环生物事务;这之后,广州盛景不再是无计可施,而进入“统一战线+战略反攻”阶段。

  3、2015年9月17日,昆山创投举牌成为第一大股东。

  4、2015年10月12日,中微小举牌成为第一大股东。

  5、2015年11月12日,昆山创投二次举牌。

  6、2015年12月10日,广州盛景提案选举许琦、林梅为董事获通过。

  7、2016年9月30日,中微小二次举牌。

  综上,自911事件之后,四环生物的股权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此之前,阳光系仅需要对付广州盛景即可;在此之后,昆山创投、中微小、广州盛景均担当起了“积极股东”的责任,主动的参与四环生物的各项事务,尤其是在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广州盛景提案罢免现有董事会选举新的董事会。在此情势之下,阳光系已经没有把握战胜广州盛景阵营,尤其是四环生物董事会取消临时股东大会的行为,更加说明了这一点。于是,阳光系的逻辑就成了——得不到的,我就毁了他。在这一逻辑之下,阳光系实施了“苗木购销虚假诉讼方案”。

  七、关于四环生物的哥德巴赫猜想之三:昆山创投、中微小、广州盛景的逻辑

  (一)广州盛景的逻辑

  通过前文分析,广州盛景从收购4000万股,到派任董事,到两次作为唯一认购主体参与四环生物的定向增发,均表明其一开始就是一名“积极股东”。但是自2011年9月到2015年9月,广州盛景看到的是,董事被免、两次非公开发行均无疾而终、阳光系二级市场大举买入四环生物股票,这些,让4年多懵懵懂懂的广州盛景终于看清了阳光系的真面目,从一开始,陆克平就在愚弄自己;认识到依靠自己的力量根本无法实现对四环生物的主动管理的现实。

  在2015年四环生物的定向增发中,广州盛景并没有参与,可以看出其当时已经心灰意冷。而更令广州盛景郁闷的是:我本来可以“以脚投票”的,但四环生物自2015年3月6日起停牌,直到7月31日才复牌。别的股票都在这疯长,四环生物却在停牌;等到复牌之日,却遇到了罕见的股灾。“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如此啊!”——至尊宝

  但是,天无绝人之路,这一跌也跌出了机会,昆山创投、中微小均抓住了四环生物股票下跌的机会在二级市场举牌。广州盛景当四环生物第一大股东4年多了,我们相信“四环生物关联图”中的情况,广州盛景应当都了解。于是,广州盛景找到了昆山创投、中微小。

  (二)昆山创投、中微小的逻辑

  通过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的信息,昆山创投、中微小都是专业机构,他们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权,绝非仅仅是为了财务投资。但没想到这里面的关系这么复杂,如果不是广州盛景的和盘托出,还真的短时间内搞不清楚,恐怕也得被陆庄主耍的团团转,亏着有广州盛景作为前车之鉴。既然如此,就由广州盛景出面站在广大中小投资者的立场上去保护四环生物的资产吧,就特定事项,昆山创投给予支持。在此逻辑之下,才有了广州盛景提案昆山创投和中微小的重量级人物到四环生物任董事的安排。

  八、关于四环生物的哥德巴赫猜想之四:四环生物的后续走向

  根据前文的分析,阳光系想把四环生物的资产转移至阳光系企业,而且已经开始行动并有成果(北京学区房已经转移至阳光系),广州盛景阵营是想阻止阳光系的行为,保护四环生物的资产。两者的较量现在集中在两点上:

  (一) 董事会的任免

  昆山创投、中微小、广州盛景现在总的持股比例为15.4%,足以提起临时股东大会再次提案全面改组四环生物董事会。但自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至今已有20多天仍没有这个动作,可能是三方仍在就细节进行准备;也可能是三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笔者认为,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理由是:在目前的形势下,该三方直接结成一致行动是最好的选择,但是三方一直的做法都是就特定事项合作,而不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这应该是三方之前互不相识,采取先行合作,待磨合好后再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安排。

  但无论如何,三方阻止阳光系转移四环生物资产的行动是绝对要实施的,这个也是符合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所以,笔者(在此说明,笔者不持有四环生物股票)站在中立、公正的角度讲,广大持有四环生物股票的中小股东,真的应该为了自己保护的权利而有所行动了,一定要阻止阳光系的阴谋得逞,广大股民可不是任人耍的猴子!

  (二) 重大诉讼案件的走向

  通过虚假诉讼达成特定目的策略,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已经不是第一遭了。2015年有一家深圳的上市公司就采取这种伎俩企图规避监管,最终因被司法机关发觉而失败(这里需要为深圳的司法机关点赞!)。阳光系企业依据“苗木购销合同”起诉四环生物企图实现转移四环生物资产的战术能否奏效,我们拭目以待。

  在这里,笔者再设问一下:四环生物这个上市公司平台一直都是作为控股平台存在,实体业务均放在子公司。江苏晨薇这家子公司设立之初也是说以其作为园林产业的平台,但是签合同的时候为什么非要把四环生物也作为合同的主体呢?这样的安排岂不是改变了上市公司平台作为纯控股平台的性质,而参与实际业务了呢?

  这个问题,仅仅停留在四环生物本身上是无解的;但是,站在阳光系的角度就再简单不过了,江苏晨薇哪有什么资产啊?四环生物才有资产。如果仅以江苏晨薇为合同主体,那么江苏晨薇还不了债大不了破产,在这种情况下让四环生物代其还债,实在难堵悠悠众口;只有让四环生物成为合同主体才可以。这样,只要还不上债,四环生物就得以资产抵债。阳光系,牛啊!

  笔者不知道广州盛景阵营就此问题的分析是否也如此,但广州盛景阵营如果想真正的保护四环生物的资产,此时应当以股东派生诉讼的形式阻止四环生物与阳光系企业因“苗木购销纠纷”而起的诉讼,同时笔者也希望主管此案的司法机关认真的审查此案的真实性!。

  九、结语

  德国著名法学家鲁道夫·冯·耶林在其名著《为权利而斗争》一书中认为,为权利而斗争不仅是对自己的义务,也是对社会的义务。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现代社会,尤其是建立于市场经济之上的现代社会,是一个以各种规则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法治社会。而各种规则的法理基础在于每个法律主体基于公平、正义、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因此每个法律主体去争取自己的权利的过程,是整个经济走向健康平稳发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由之路。

  资本市场在任何国家均是建立在规则之上的,这些规则的建立基础也适用耶林的理论。在这个市场之上,股东积极的行使自己的权利也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需求、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求。因此,中国资本市场需要“股东积极主义”、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股东积极主义”。

  本文附件1:四环生物关联图-总图

  本文附件2:四环生物关联图-局部分解图一

  本文附件3:四环生物关联图-局部分解图二

  本文附件4:四环生物关联图-局部分解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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