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投资者向媒体反映:他们两年前买的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款名叫“方正富邦创融-外海系列”的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投资合同的约定,方正管理人将“资管计划”资金以委贷方式贷给山东德州大壮实业有限公司,由借款人用土地做抵押,并由借款人控股方杭州外海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谭跃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用来投资在山东德州的住房项目——外海江南水郡的债权,合同承诺年收益率能达到11.5%。
但截至目前,该产品仍有约1.4 亿元本金及其利息未归还,延期还款时间近两年。导致“资管计划”资产面临巨大损失的风险,也使分布在北京、上海、杭州、金华等地的资产委托人的资产面临巨大损失的危机。
据悉,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方正证券控股的方正富邦基金设立的全资子公司。2013 年12 月至2014 年2 月间,该公司陆续发行上面提到的“方正富邦创融-外海江南水郡债权1、2、3、4 号专项资管计划”,合计募集资金规模23740 万元。当时,共有遍布全国的百余名投资者投资该资管计划,期限根据不同投资类型为一年、一年半两档。
由于该项目资金被杭州外海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谭跃进挪用,致使还本付息出现问题。近两年过去了,还有1.4 亿元本金及其利息没有归还给投资人。项目投资人认为,在此过程中,该款产品的管理人——方正富邦创融对专项资金监管存在严重的失职问题。包括:
1)方正富邦创融对专项资金监管存在严重失职。对“资管计划”专项资金被挪用未能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尽到相应监管职责。
事实上,2015 年 11 月 4 日瑞华会计事务所的《财务尽职调查中期汇报》(公开资料)中已揭示资金被挪用的重大风险,但方正管理人仍然视若罔闻。2015 年 9 月 21 日在杭州外海集团总部召开的部分投资人会议上,“资管计划”借款人的实际控制人和担保人谭跃进曾声称其德州大壮项目(借款人)资金是由外海集团内部统一调度使用的,这已经违反了“资管计划”合同约定的专项资金用途规定,但方正管理人对此似乎默认。
2)方正富邦创融向投资者拖延、隐瞒实际情况,实际上没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方正管理人严重违反《资产管理合同》第十八条1 款约定,拒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据曾在杭州参加方正富邦召开的投资者说明大会的投资者介绍,实际上 “资管计划”在借款人2014年9月已发生严重违约的情况下,方正管理人在 2014 年三季度报告中却隐瞒事实真相,未披露借款人违约状况,更未采取有效的风控措施防止“资管计划”损失扩大。甚至直至2016 年8 月29 日,资金管理人才草草公布2015 年3 季度、4 季度、2016 年1 季度、2 季度报告,严重损害了资产委托人的知情权和资产收益权。
3)资产项目管理人未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采取有效的风控措施、防止“资管计划”损失扩大。
即便在“资管计划”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杭州外海集团和实际控制人谭跃进发生违约、违法行为后,在基金投资人的再三敦促下,方正管理人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全“资管计划”及担保资产,致使后续法律诉讼和资产处置处于被动局面。
据悉,在拖延兑付的近两年内,基金投资人多次约谈催促方正富邦管理人、找方正证券施加压力希望兑付,但一直都未能收到明确答复。投资人也向监管部门进行了上访,并已收到受理的书面回复,目前监管部门正在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持股66.7%、富邦投信持股33.3%)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很多投资人表示,当初之所以决定投资该基金资管产品,是销售人员说方正集团、方正金融如何实力强大,出了问题方正集团、方正证券都会积极兑付兜底。目前的情况下,他们期待母公司和投资管理机构能够承担起责任,以实际行动推动方正富邦创融这样的公司尽快还款,向投资者偿付本金及收益;对于资金管理人严重违规、违约、失职行为和失职责任,也能够有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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