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琴
李瑞琴,山东莱州人,巴州工商联(商会)副会长、巴州女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焉耆回族自治县人大代表。1989年开始兴办焉耆兴兴皮毛制品厂,出任厂长,现任新疆仪尔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乡都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荣获“首届新疆十大经济女性人物”、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人物名片
中文名:李瑞琴
性别:女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祖籍:山东
出生地:山东莱州市
出生日期:1951年6月
职业职位:新疆乡都酒业董事长人物履历
1972年,在新疆焉耆县七个星乡哈尔莫墩村(原五大队)定居务农;
1976年至1988年,任七个星乡哈尔莫墩村(原五大队)财务组出纳、会计;
1989年,开始兴办焉耆兴兴皮毛制品厂,任厂长;
1992年至1997年,在中亚五国做地边贸生意,为巴州出口创汇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1997年,成立新疆仪尔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始调研中国及国际葡萄酒市场,着手焉耆盆地霍拉山戈壁地带葡萄种植可行性论证;
1998年,在焉耆县七个星镇西戈壁开发葡萄基地,迄今为止,共开发戈壁荒地33000亩,将其改造成绿洲良田;
2002年4月,成立新疆乡都酒业有限公司(中法合资),担任董事长。
荣誉成就
1992年,荣获民政部在深圳举办的“乡镇街道之星”产品博览会金奖,同年荣获自治区“乡镇企业家”的称号;
1995年5月,荣获国家妇联和国家农业部联合颁发的“全国优秀女乡镇企业家”称号;
1995年12月,获自治区农牧区妇女“三学三比”城镇妇女“巾帼建功”竞赛先进个人;
2005年,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十大女杰”提名奖;
2006年3月,荣获“首届新疆十大经济女性人物”、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称号;
2012年4月,荣获“巴州首届社会主义建设者”称号;
2012年11月,被评为“中国食品安全企业十大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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