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客内参 > 人物 > 正文

李瑞琴-新疆乡都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介绍

李瑞琴-新疆乡都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介绍

李瑞琴

李瑞琴,山东莱州人,巴州工商联(商会)副会长、巴州女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焉耆回族自治县人大代表。1989年开始兴办焉耆兴兴皮毛制品厂,出任厂长,现任新疆仪尔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乡都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荣获“首届新疆十大经济女性人物”、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人物名片

中文名:李瑞琴

性别: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祖籍:山东

出生地:山东莱州市

出生日期:1951年6月

职业职位:新疆乡都酒业董事长

人物履历

1972年,在新疆焉耆县七个星乡哈尔莫墩村(原五大队)定居务农;

1976年至1988年,任七个星乡哈尔莫墩村(原五大队)财务组出纳、会计;

1989年,开始兴办焉耆兴兴皮毛制品厂,任厂长;

1992年至1997年,在中亚五国做地边贸生意,为巴州出口创汇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1997年,成立新疆仪尔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始调研中国及国际葡萄酒市场,着手焉耆盆地霍拉山戈壁地带葡萄种植可行性论证;

1998年,在焉耆县七个星镇西戈壁开发葡萄基地,迄今为止,共开发戈壁荒地33000亩,将其改造成绿洲良田;

2002年4月,成立新疆乡都酒业有限公司(中法合资),担任董事长。

荣誉成就

1992年,荣获民政部在深圳举办的“乡镇街道之星”产品博览会金奖,同年荣获自治区“乡镇企业家”的称号;

1995年5月,荣获国家妇联和国家农业部联合颁发的“全国优秀女乡镇企业家”称号;

1995年12月,获自治区农牧区妇女“三学三比”城镇妇女“巾帼建功”竞赛先进个人;

2005年,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十大女杰”提名奖;

2006年3月,荣获“首届新疆十大经济女性人物”、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称号;

2012年4月,荣获“巴州首届社会主义建设者”称号;

2012年11月,被评为“中国食品安全企业十大人物”之一。


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