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儿艺龙纠纷终审判决:前者需赔付8800余万元
【TechWeb报道】7月2日消息,去哪儿今天宣布,该公司已经获得了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就该公司与艺龙之间有关《库存分销协议》的合同纠纷做出的终审判决:该公司向艺龙支付5233万元和3645万元人民币两笔赔偿,但该充值不能提现,只能按照去哪儿网广告合约进行广告消费。
根据判决,艺龙也需要向去哪儿网赔偿812.7402万元现金。
北京高院在终审判决中维持了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1月1日做出的判决,首先去哪儿需向艺龙支付5233万元和3645万元人民币两笔赔偿。而艺龙向去哪儿支付812万元人民币的佣金。
另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库存分销协议》。法院还判决去哪儿向艺龙支付22万元人民币的法律费用,双方分摊诉讼费。
此前,艺龙CEO崔广福对此案公开回应,他认为法院判决的实质信息是,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违约必须按约定赔付。如果去哪儿网持续不履约,赔付金额将会更高。
去哪儿认为,终审判决不会对该公司未来的业务进展、运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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