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电子红包要收税?你怎么看

现在朋友同事之间互发红包已成常态,尤其是逢年过节,“你抢了多少红包?”似乎已成了见面问候语之一。伴随着网路红包而生的,还有一个刺激眼球的话题:小小红包是朋友之间相赠与还是自己偶然所得?接发红包是否需要纳税?

据《中国日报》(China Daily)报道,在一份被泄露的国家税务局的传阅文件中,其日期显示为7月28日,中国税收机构可能引入监管新规,对个人接受企业发放的电子红包进行征税。

目前这一消息还未确定何时公诸于众,不过一位匿名官员确认了这一消息属实,并表示税务当局发现很难“识别和区分各种电子红包的意图”。

电子红包春节期间异常火爆,根据腾讯的数据,在今年2月18日到23日期间,用户总共发送了32.7亿个红包。

税收专家建议,如果个人接受红包被征税,应于以前用于对彩票收入征税的方式一样,按照“意外收入”的名目进行收税。

不过,个人朋友之间相互发送的电子红包将不会被征税。

对此,大家怎么看?


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