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月7日电,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政府投资基金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和管理。规范财务绩效管理,真实、准确反映基金财务状况,严防财务造假。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加强政府投资基金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基金从业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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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办: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可采取母子基金或直投项目方式进行投资 子基金原则上以直投项目方式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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