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1日讯,碧兴物联公告,公司于10月10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二》。经查,公司存在相关信息披露不充分、未及时披露订立重大合同事项、关联方认定不完整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已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以此为鉴,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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