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晚间,网上流传了一份《关于长虹公司董事长赵勇的公开举报信》,举报信内容显示,长虹集团和长虹股份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学军,向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长虹集团、长虹股份董事长赵勇涉嫌严重滥用职权,并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据第一财经日报消息,长虹集团相关负责人向媒体回应称,已经注意到网传消息,政府对此早有定论,正在向相关部门领导汇报。
提到赵勇,很多人不会太陌生。2005年上半年,郎咸平炮轰长虹,对倪润峰秋后算账,媒体转载郎咸平的讲话,以《四川长虹元老倪润峰“吸星大法”意在MBO》为题公开报道,称根据公开资料,倪氏意欲分三步将长虹MBO。此番言论发出后,社会舆论一片哗然。之后一次演讲会上,在郎咸平完成对中国国企改革、医疗改革、教育改革、西部开发等焦点问题的演讲,并接受场内听众的提问时,长虹董事长赵勇第一个站了起来,向郎咸平发起挑战,郎咸平立即回应,很快,两人就大吵起来,火药味之浓令场内所有人震惊,郎咸平当年曾表示要追究赵勇掌管长虹期间巨额亏损的责任。
长虹公司董事长赵勇(资料图)
据媒体报道称,长虹公司系四川省确定的首批国企改革试点企业。此前6月,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曾发出公告,称其控股股东的公司名称变更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据悉,改组后的长虹控股公司董事会目前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5名外部董事和3名内部董事(含1名职工董事)。赵勇为长虹控股公司董事长。
举报信全文:
关于长虹集团公司、长虹股份公司董事长赵勇涉嫌严重滥用职权
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公开报案书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虹股份),系1994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股票名称四川长虹,代码600839。
长虹股份的控股股东为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虹集团),是四川国有独资重要骨干企业。2015年一季度季报显示,长虹集团持有四川长虹23.2%的股份。
2004年以来,赵勇同为长虹股份、长虹集团两公司的董事长、法人代表,2005年至今,又任两公司党委书记。
现仅就赵勇在合肥鑫昊等离子项目上涉嫌严重违法、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等有关问题,向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公开报案。
一、 滥用职权、违法决策等问题
2009年,就在液晶与等离子市场前景日趋明朗,等离子发展岌岌可危,业界巨头已有索尼、东芝、富士通、飞利浦、先锋、日立等先后淡出或放弃等离子市场,长虹首个等离子项目—绵阳虹欧等离子已逐渐成为公司拖累的情况下,赵勇滥用职权、违法决策,与合肥有关方面签署了合肥鑫昊等离子项目协作备忘录,由此导致长虹公司数十亿重大损失。
2009年6月2日,赵勇担心上述项目无法获得公司高管层决策通过,就仅凭长虹股份相关人员的讨论和技术人员的考察,便绕开公司董事会,擅自授权委托时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杨某,以长虹股份的名义,与合肥新站管委会签署了《H3项目战略协作备忘录》(简称H3备忘录)。项目投资总额20亿元人民币(10亿资本金+10亿融资方式解决),前期由合肥新站实际控制企业投资建设,长虹股份应邀提供技术、人力和项目管理等专业支持,并争取在2010年一季度启动定向增发,以市场方式对H3项目实施整合。若因长虹股份董事会未审议通过再融资方案或长虹方面未在再融资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造成长虹股份再融资方案未能成功实施,则长虹股份应争取在上述原因出现后的12个月内以其它方式收购H3项目公司;若因前述之外原因导致长虹股份再融资方案未能成功实施,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2009年6月9日,距“H3备忘录”签署仅7天,赵勇再次绕开公司董事会,以长虹股份的名义与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简称鑫城公司)签署了《H3项目委托管理协议》(简称H3托管协议),即H3项目的管理和运营全权委托长虹公司负责。
2009年12月20日,由于H3备忘录约定了长虹股份将对鑫昊等离子项目实施整合,在鑫城公司对鑫昊公司向银行申请10亿元贷款提供担保时,便要求长虹对其出具相关的承诺函。鉴于长虹股份若出具此承诺,需履行必要的董事会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故赵勇又绕开长虹集团董事会,以长虹集团的名义向鑫城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此函称“就贵公司为鑫昊在银行申请10亿元长期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承诺将在本公司按市场原则实施收购后,全部变更为本公司提供”。从而将长虹集团拖入了10亿元巨额债务之中。
2010年10月14日,由于长虹股份未能按《H3项目战略协作备忘录》约定,如期收购鑫昊公司,为解决徽商银行合肥新站支行向鑫昊的放贷问题,赵勇再次绕开长虹股份董事会,以长虹股份名义向徽商银行合肥新站支行提供了承诺函:保证在2010年底以前,以增发股票方式募集资金收购鑫昊100%的股权。若不成,则于2011年6月底以前,以现金方式收购鑫昊100%的股权,并在完成收购同时,对该项目在贵行的全部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否则,贵行有权停止发放该项目贷款,并要求我公司在2011年底前提前代为偿还贵行给鑫昊已发放的贷款。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给贵行造成的一切损失。这样,长虹股份便着实地陷入了20亿的巨额债务之中。
在H3备忘录及相关的H3托管协议签署并实施一年多以后,为解决鑫昊的融资问题,2010年8月18日和10月21日,纸已经包不住火,赵勇不得已,才向公司的其他高管告知H3备忘录的情况。在长虹集团为鑫昊公司提供委贷和贷款担保的提案中提到:公司已与合肥新站管委会签署H3备忘录,但长虹公司一直未就《H3项目战略协作备忘录》等相关事项进行董事会的正式审议。
面对鑫昊等离子项目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即将进入设备安装,生米已煮成熟饭的局面,公司董事们不得已通过了上述相关提案。此后直到2012年10月,长虹集团董事会审议整合鑫昊相关协议之前,长虹集团还通过了数份为鑫昊公司提供的委贷或担保议案,以维持鑫昊项目的运行。
时至2012年9月,在合肥方面多次与长虹公司磋商,敦促长虹履行相关约定,全额收购鑫昊等离子项目,并质疑长虹的诚信,以及将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等压力之下,不得已转由长虹集团出面收购鑫昊等离子项目。
2012年10月24日,在合肥赵勇代表长虹集团与鑫城公司草签了《等离子项目整合框架协议》及《等离子项目整合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乙方(长虹集团)分三个阶段对鑫昊等离子股权实施整合受让。即:
第一阶段,2012年12月31日前,乙方以现金受让鑫昊20%的股权(约2亿元人民币),并以6亿元人民币对鑫昊实施增资;
第二阶段,2013年3月31日前,乙方向甲方(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3亿元现金购买甲方持有的鑫昊对应的股权。
第三阶段,在第二阶段整合实施完成后五年之内,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以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现金购买甲方持有的鑫昊剩余股权。
同时,还草签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为支持长虹在家电产业的发展,提升长虹在合肥市家电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拟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让给鑫昊公司部分土地。并以政府奖励形式,几年内力争向鑫昊提供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等。
2012年10月26日,长虹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协议。会上,赵勇要求只谈对上述协议的意见,回避导致长虹深陷巨额债务的原因和背景。当部分董事提出“如果同意了,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时,赵勇回复:“你们不会承担任何责任”;董事又提出“那要有书面承诺”,赵勇回答“没有书面承诺”,“我承担这个责任,本来这个问题就是他妈的董事长、法人代表的责任嘛,谈以前的事还有什么用…”,“董事会(只不过)是必备程序,它不是说有什么责任”,“合同已签订的东西不能再改”等。会议中,赵勇也承认:“我们前些情况也是不太规范,这是确实的,…长虹在合肥又不仅仅是鑫昊,好大的一摊事情,所以以前那些事情的董事会决议也没有走,我签的字,如果说以前的事儿,各位都沾不上,啊。”并声称“这个让大家讨论,不是说责任的角度,这个责任与大家无关”等。最终,在赵勇的强烈施压和无效承诺下,大部分董事还是同意了上述两协议。其违法行为被表面上合法化,绑架其他高管的目的得以实现。
至此,长虹集团不得不进入实质收购鑫昊等离子项目,并自收购之时立即关闭停业了这个项目的生产研发。项目从收购之日开始即失败,致使巨额国有资产打了水漂。
长虹集团对鑫昊等离子的整合,虽然掩盖了长虹股份的前期未履行法定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等相关违法现象,但根据相关规定,长虹集团对于如此之巨的股权收购,须获得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为此,长虹集团又向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关于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整合安徽鑫昊等离子显示器件有限公司等离子显示屏及模组项目的请示”。该请示不顾鑫昊等离子项目收购即关闭的现实,虚构编造了“整合安徽鑫昊等离子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整合鑫昊等离子项目“有利于扩大公司等离子生产规模,整合技术优势,完善产品分布,提升量产效率”以及“有利于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构建中国等离子产业集群,促进产业链配套环境建设”等。以求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同意,但最终未获得政府的批复,而赵勇已经实施了该项目的购并整合。
二、 造成国资巨额损失
2012年11月26日,合肥市招投标中心公告: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其持有的鑫昊20%股权进行公开转让。公告中晒出了鑫昊的财务状况:资产总计24.5亿元,净资产9.6亿元,此次转让底价为2亿元。面对鑫昊等离子建成即关闭这一重大项目,长虹作为唯一竞标者,还是如期实施了收购。正如2012年11月媒体所报道:合肥市新站区管委会副主任秦远望说“(长虹)肯定会回购这20%,100%它都会回购”。“这个项目一直是长虹经营,必须落到长虹去,这也是在履行我们跟长虹的合约。”
根据收购鑫昊时会计事务所的评估审计报告,截止2012年8月31日,鑫昊公司总资产为24.59亿元,且尚欠供应商货款3亿多元。加上期间的财务成本,其总额已在30亿元左右。
长虹集团完全收购鑫昊,就意味着这些全部损失均要由长虹集团承担。而赵勇在长虹集团收购鑫昊股权的董事会上称“我们今天解决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把这个项目变为一个房地产项目。”试图以合肥出让的优惠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来弥补长虹集团项目收购的巨额损失,用战略合作来弥补掩盖等离子整合的亏损,这是违反法律的。因为《等离子整合框架协议》中的等离子项目的擅自上马,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的土地补洞,在内容上没有直接的关联性。况且“桥归桥、路归路”,无法使违法决策的损失合法化。房地产开发是需要资金和人力投入的高风险行业,并不是有土地开发必然能够赚钱,所得收益也是房地产经营的投资收益,不能平调为项目违法决策埋单。即便有弥补成份,也只能是优惠土地的市场差价部份,根本无法冲抵违法上项目导致的巨额国资损失。
目前,由于受到政策和审计的监管,合肥方面除前期提供了第一宗土地之后,剩余土地尚未落实,长虹集团收购鑫昊的巨额损失基本定局。
综上所述,赵勇作为上市公司和国有独资企业的董事长、法人代表,在投资鑫昊等离子项目的决策中滥用职权、违法决策,已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为此,本人郑重向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要求依法予以调查处理。本人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作为长虹集团公司和长虹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采取公开报案方式绝非一时冲动,确是无奈之举。我深知自己的所作所为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怎样的压力和风险,同时也自信本人的抉择不是为了一己私利,这已经并将继续得到历史的验证。我更坚信党中央从严治党、依法治国、依法治企的决心,也坚信有关方面定会依法依规予以核查。
杨学军
2015年7月27日
主报:公安部、中国证监会
抄报:中央纪委、全国人大内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四川省委、省纪委
(观察者网综合财经网、一财网等报道)
翻页看10年前郎咸平蓉城舌战赵勇全记录
2005年12月27日,成都,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演讲会上。在郎咸平完成对中国国企改革、医疗改革、教育改革、西部开发等焦点问题的演讲,并接受场内听众的提问时,四川长虹董事长赵勇第一个站了起来,向郎咸平发起挑战,郎咸平立即回应,很快,两人就大吵起来,火药味之浓令场内所有人震惊。下面是现场听众根据录音整理的记录。
赵勇(四川长虹集团董事长):我想我们虽未谋面,但我俩彼此都不陌生。(暗指郎咸平指责长虹搞MBO管理层收购)感谢郎先生对长虹的关心,聆听了今天下午的演讲,我觉得非常得精彩,非常富有激情。您既然到了四川,就应该谈谈长虹。因为时间非常有限,我想就一个问题讨教郎先生。
郎咸平(香港中文大学教授):好。
赵勇:您最近的演讲包括随后的媒体报道确实关注过长虹。
郎咸平:对,是的。
赵勇:另外我关注的一个报道,就是8月22日在江西你作了一个中外名家论坛,完了以后出了一篇文章,叫“精彩郎咸平剖析四川长虹”,我不知道这篇文章是不是反映了您的观点。
郎咸平:这个,对你坦白讲,我不记得了。
赵勇:那我再给您读一下看您能否回忆起来。
郎咸平:好。
赵勇:这篇文章主要是对长虹的批评,说从倪总开始到我都有MBO倾向。
郎咸平:对。
赵勇:换句话来讲就是要么长虹姓倪要么长虹姓赵。
郎咸平:对。
赵勇:这篇文章做了许多论述,其中谈到我这一段您的主要批评依据就谈到了朝华科技。朝华科技确实是我回长虹工作以后为了在IT行业发展与朝华集团合资成立了长虹朝华公司。那么这里面有一段描述不知道郎先生还记不记得,这句话是不是您说的——谈到朝华时“我要告诉大家,朝华第一大股东四川立信的老总是赵勇在清华大学的同班同学。”不知您说过这段话没有,请您仔细回忆,因为这段话我最近的日子很不好过。(掌声)
郎咸平:哈哈哈。
赵勇:您说过这样的话吗?
郎咸平:你觉得这个事情……我们在上课的时候我们开玩笑经常讲这个故事。我给你讲,你今天是要澄清什么事还是想……
赵勇:我就是想澄清事实,就是这句话你讲过没有?是同学,而且是清华大学的同班同学。
郎咸平:是什么时候讲的?
赵勇:是8月22日,在南昌,有一个第六届江西财富论坛,中外名家系列讲座。
郎咸平:我不记得是不是在那讲过,你为什么……
赵勇:因为这个事实如果是成立的,人们就会想长虹为什么会去和朝华合作,这里面是不是会有其它的原因。
郎咸平:赵总,我想反问你一句话,你今天来的目的,就是想澄清这个事情吗?
赵勇:是。
郎咸平:那我就再告诉你一个事情,希望你能澄清一句话,你们长虹从1994年开始,就和朝华科技的股东金信系就一直有关系一直到现在,你承认这个事实吗?
赵勇:啊,长虹,朝华……
郎咸平:听我讲完。
赵勇:朝华是长虹的流通股(发觉不对),第二大法人股股东。
郎咸平:你不要激动,长虹的股价从1996年的6元涨到60元的时候,你知不知道就是金华信托投资公司进去的,金华信托投资公司就是这家金信系的前身。
赵勇:我不知道。
郎咸平:现在,我清清楚楚地告诉你,你不要抓一句话来问我。好吧?我对回答你这个问题没有兴趣。
赵勇:还有……还有……(场下开始起哄)
郎咸平: (喝一口水后)你有没有MBO的企图?
赵勇:我没有!
郎咸平:那我问你,你和朝华科技有什么关系?有什么内幕?(开始转守为攻,而且咄咄逼人)
赵勇:没有任何关系!
郎咸平:那好极了,那为什么1996年金华信托会进去(指买长虹股票)?金信系的前身就是金华信托。
赵勇:我不知道,我不分管这项工作。(起哄)
郎咸平:我告诉你,中国信托的改革就从你开始!(场下叫好声,掌声)我还要讲一件事情,我今天讲的和你赵勇无关,我讲的是中国国企业都有的问题,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场下更多叫好声,激烈掌声)(相形之下,赵勇希望自身能获得清白的问题显得很个人)
郎咸平:还有,你们成立的朝华长虹管理层持股10%股份是不是?
赵勇:是。
郎咸平:然后,经我批评之后,你在给四川省领导的报告中说,经郎教授批评之后,我们董事会决定不再持有10%股份是不是?(场下叫好声,掌声)
赵勇:不是。10%算是MBO吗?
郎咸平:当然是!10%是第一步,第二步是51%对不对?
赵勇:你是怎么算出来的?朝华科技都要倒闭了。(言下之意是不可能在增加合资股份了,朝华没钱了。)
郎咸平:那你为什么还跟他合作?(反应出奇之快!!!)(场下更多叫好声,激烈掌声)
赵勇:我看好它的业务。
郎咸平:你怎么买不良公司的业务?(场下叫好声,掌声)
赵勇:它的分销业务是它最好的业务。
郎咸平:朝华科技亏损1900万。(今年前三季度亏损3亿)
赵勇:那是朝华集团,不是朝华科技。(场下再次起哄)
(赵勇为挽回被动):你这是哗众取宠,没用!
郎咸平: (显然被激怒)对于你而言,我是哗众取宠,因为我今天讲的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场下叫好声,掌声)
赵勇: ……(正想发言,场下起哄声一片)
主持人:下面回答下一个问题,职业经理人应该具备怎样的素质?
郎咸平:职业经理人应该具备怎样的素质,我来回答你。你们长虹2004年亏损37个亿怎么来的?其中3亿美金是前任倪润锋和APEX公司把电视机卖了,没有收回钱,坏账将近24个亿,这些钱都是股民的钱,都是国家的钱!(场下叫好声,激烈掌声)
赵勇: (无语)
郎咸平:另外,还记提国债损失1.8个亿对不对?你不需要回答我郎咸平的问题,你只需要回答股民的问题,为什么投资长虹会有如此之损失?为什么会从60多跌到现在的几块钱?你告诉我!
赵勇:我想问的是朝华科技里有我的同学吗?(起哄)
郎咸平:有没有同学不重要。我告诉你,长虹里也有我的学生在里面,我才会知道这么多事,公理自在人心!(场下叫好声,激烈掌声)
郎咸平:我讲的是大是大非的问题,不是个人的小问题!(场下继续叫好声,激烈掌声)
郎咸平:我说过很多话,我对媒体的报道从来不怀疑,媒体只要尽责任报道就行,即使有改变也是媒体根据自己的判断做的改变。
郎咸平:我告诉你,我写的关于长虹的文章,我马上寄给你。
赵勇:OK
郎咸平:还有,我写了一本新书,就叫《MBO》,第一章就是长虹!(场下叫好声,激烈掌声)
赵勇:我可以向你保证,你的预言是错误的!
郎咸平:哦,我告诉你,如果这是真的,我替全国老百姓高兴,我替他们谢谢你!(场下叫好声,长时间激烈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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