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将要求外国电子商务公司聘用本地代理

韩国反垄断机构公平贸易委员会3月26日声明称,已起草《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的部分修正案,将要求大型外国电子商务平台雇佣本地代理,以防止消费者受到损害,并及时为个人消费者的任何损害提供救济。声明称,韩国国内业务销售额和用户数量超过一定标准的企业必须指定国内代理,门槛还未决定。(界面)


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