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传言称有外资企业在华利润被限制汇出。
2月28日,央行和外管局双双通过官方微博申明:外商投资企业可正常办理利润汇出。
外管局微博内容称,我国已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真实合规的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股息、红利等对外支付和转移,凭真实有效的交易单证直接到商业银行办理。
事实上,外汇监管部门反复申明,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近日,外管局局长潘功胜也明确表示,外汇管理的整体思路要兼顾两点:
一是坚持改革开放,便利跨境贸易投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二是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定。
坚持外汇市场改革开放不后退
在央行和外管局发布公告申明外商投资企业可正常办理利润汇出的前夕,外汇监管部门刚刚落地了一项有关外汇市场改革开放的政策。
外管局近日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7〕5号)(以下简称《通知》)指出,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在具备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提高外汇市场开放水平。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提供多样化的交易工具和交易机制选择,便利外汇风险管理。
此外,在2月27日就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中,外管局有关负责人进一步指出: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为对冲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办理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等《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规定的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在国内外汇市场已有的衍生品类型内不作交易品种限制。
近日,潘功胜在接受媒体专访时强调:打开的窗户不会再关上。外汇管理政策不会后退,更不会走回资本管制的老路。
在政策层面看,1996年中国经常项目已经实现可兑换,近年来资本项下直接投资也逐步实现基本可兑换,证券项下资本可兑换的程度也在逐步提高,中国经济 融入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趋势不可更改。
但《通知》同时指出,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守实需交易原则,限于对冲以境外汇入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保障外汇市场秩序。
外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需原则是国内外汇衍生品市场的一个基本要求,这与市场参与者自身的审慎交易原则是内在一致的。这既维护了外汇市场秩序,也为市场参与者的交易灵活性提供了保障。
知名外汇专家韩会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我们国家结售工作中实行的是实需原则,该原则不仅要求进出口贸易、投资贸易要有真实合法的合同等进出口单据,对于投资企业的利润汇出也要求出示一系列相关文件,比如分红等也要对相关董事会的文件审核。至于网上有关利润汇出受限的说法,这要取决于其利润汇出是否满足这些基本条件。
但自去年年底以来,市场上不断传出有关资本管制的声音。韩会师分析认为,从这些传言可以看出,目前市场上还有相当强的力量对人民币的币值缺乏信心。今年1月~2月份,人民币汇率相对而言比较强势。尽管如此,目前市场上仍然是有比较明显的贬值预期。
既有规定将会严格执行
在坚持改革开放不会后退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加强外汇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外汇违法和违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稳定。
27日,外管局公布了一批近期被查处的外汇违法违规案件。深圳6家企业在外汇收支中涉嫌违法,经过警方进一步侦查,破获一起涉案近500亿元的地下钱庄案件。此外还查明多家企业采用虚假单据、虚构贸易等手段逃汇;多名个人采用“蚂蚁搬家”的手段,涉嫌洗钱、非法转移资产等行为。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外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加强外汇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外汇违法和违规行为,以维护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
他指出,在外汇政策的执行上,依据现有的外汇管理政策,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加强对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惩罚力度,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的运行秩序。同时,将外部监管内化成被监管者的自律,这是中国未来金融监管很重要的方向。
韩会师指出,2013年之前,由于资本流入的规模特别大,我国当时的外汇管理整体基调是严进宽出。当时,对于有些项目的管理,虽然法律上没有允许做,但执行并不是十分严格。最典型的是去香港买投资型的保险。但是近期以来,资本流出规模比较大,贬值预期比较强,在这样的背景下,外管局把之前没有特别严格执行和监管的项目按照既有的法律重新严格执行。这是一个比较大的变化。
韩会师强调,这方面,绝大部分不是增加了监管法规,只是对既有的法规开始真正执行了,这让大家很不适应。“这就有点像红绿灯现象,你以前没有什么车,平时司机闯个红灯也不被罚,司机也习惯了。后来车越来越多,警察不得不得严格执行既有的红绿灯规则。平时闯红灯的就不适应了。”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汽车)
责任编辑:刘万睿
文章关键词:外汇央行资本车企金融监管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