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人民政府1月10日消息,《关于进一步推进嘉定区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近日印发。《办法》指出,鼓励养老机构建设“养老院+互联网医院”,从投入使用的第二年起,每年给予专项运营奖补。鼓励养老机构建设“智慧养老院”。达到市民政局规定的一级、二级、三级验收标准并且投入使用的,分别给予运营奖补每年5万元、8万元、10万元,奖补期限累计不超过5年,主要用于软件和设施设备维护更新。(上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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