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案移送审查起诉 董事长丁宁等11人涉嫌集资诈骗

8月16日消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今日发布消息称,e租宝实际控制人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罪,董事长、董事局主席丁宁、总裁张敏等11人涉嫌集资诈骗罪,党委书记、首席运营官王之焕等15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由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16年8月15日依法受理。

同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e租宝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求翻译的权利。

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主要权利如下:

一、对于检察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其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二、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三、被害人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有要求翻译的权利。

e租宝事件源于2015年12月3日下午,微信朋友圈疯传来自金融视界的一篇标题为《疑涉嫌非吸,e租宝40余人被带走!》的文章。

2015年12月3日晚上,e租宝官方发表声明称,e租宝平台是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遵纪守法、合规经营。声明还表示,“网络传闻e租宝员工被警方带走”,经初步了解是e租宝深圳某代销公司员工协助当地经侦例行检,他们对代销公司的不合规业务操作一贯保持零容忍态度,e租宝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据e租宝其工作人员称,深圳被调查的这家公司与e租宝(金易融)及钰成集团无任何股权关系。

从e租宝声明中获知,协助警方调查的是e租宝深圳某代销公司,如果该公司真的与e租宝没有任何股权关系,这家公司具体给e租宝代销的什么产品?两家公司之间有哪些合作关系?协助调查的员工又是负责什么部门,什么业务。从e租宝发布的声明来看,没未对此作出详细说明。

2015年12月3日深夜,e租宝再次发表声明称,e租宝深圳代销公司配合调查员工已全部返回,为警方例行检查。

12月8日晚间,新华社发文称e租宝涉嫌违法经营活动,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随后e租宝官微确认被调查,并声明暂停业务。

随后,北京和上海两地的e租宝办公室被警方入驻调查,包括e租宝总部所在的北京呼家楼安联大厦。据当时在附近的朋友反应,公安人员很快锁上大门并接管现场,对员工展开问话,直至当晚9点后警车仍未离开。同时,广州和佛山的分公司办公室也被公安局经侦支队贴上了封条。

12月9日晚间,多方消息证实e租宝母公司钰诚集团的总部牌子已经被摘。随后,e租宝实际控制人丁宁被抓,多省调查部门已确定e租宝及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钰诚系账户全部冻结。

今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e租宝案件侦查终结,涉案人员已送审起诉。(周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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