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部门:持续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

获悉,商务部等10部门发布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高质量培育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等载体,完善动态评价考核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支持开展政策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促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好经验好做法复制推广。对符合条件的梯度转移载体项目,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给予支持。结合地方发展需求,优先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符合条件的地方设立保税监管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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