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印发《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青海成为沿黄九省区中率先出台黄河专项省级资金管理办法的省份。 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共五章26条,明确了各级发改、财政部门以及项目实施单位在资金使用、管理、分配、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权利与责任。第三章为省级资金分配,共7条,为办法的核心内容,设置了因素分配法计算公式,明确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等奖罚系数,完善“提质量、抓进度”的激励机制,树立“奖快、罚慢”导向。(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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