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暴风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

6月7日消息,证监会今日公告,暴风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未获通过。而同一批次审核的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则获得通过。

据证监会公告,暴风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申请材料显示,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按照计划,暴风科技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10.5亿元购买甘普科技100%股权,10.8亿元购买稻草熊影业60%股权(收购刘诗诗持股2.16亿元)、9.75亿元购买立动科技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30亿元。

2016年5月31日,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而证监会在审核后表示此次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目前,暴风科技尚处于停牌状态,股价68.43元,总市值189亿元。

暴风科技30亿元收购案未获证监会通过

以下为证监会公告全文:

并购重组委2016年第4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41次会议于2016年6月7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

二、审核意见

(一)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未能足额募集配套资金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二)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承诺利润实现的依据及业绩预测增长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三)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申请材料显示,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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