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对符合珠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提供贷款额度上浮优惠政策。多子女家庭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但不超过珠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同时符合珠海市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条件的,贷款额度上浮优惠不叠加执行,可就高选择其中一项。通知自2023年9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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