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官宣“认房不认贷”

获悉,佛山住建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佛山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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