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江西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称,推行货币化和“房票”安置方式。对未开工建设的安置房征收项目,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化、“房票”和实物安置方式,对选择“房票”购买新建商品房安置的予以奖励。通知要求,按低限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通过公积金或商业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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