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据证监会官网,证监局官网公布两则通知,要求深圳富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李某周、陈某旋到深圳监管局接受监管约谈。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深圳证监局现通过公开通知的形式向李某周、陈某旋告知,两人需自通知公告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与该局指定电话联系,进一步确定监管约谈时间及配合提供有关资料的具体要求。如两人仍拒不配合,深圳证监局将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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