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个人网络隐私保护升级:执法机构访问数据须获授权

11月10日早间消息,从2016年开始,加州的执法机构需要得到法院的授权,才能访问科技公司的个人用户隐私数据。

加州州长杰里?布朗(Jerry Brown)日前签署了一项法律——加州电子通信隐私法(CalECPA),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数字隐私法中规定,加州警方需要得到法官授权才能访问公民的电子信息,比如他们的身份、他们去哪里、他们所认识的人以及他们所做的事情。

《加州电子通信隐私法》保护公司所拥有的数字信息,其中包括电子邮件和云文档的内容、位置信息和元数据。国家的电子隐私法律也意味着消费者的电脑和移动设备上的数据也会得到相同的保护,从而保护个人隐私不被政府所窥探。

《加州电子通信隐私法》提供的保护是人们所急需的。虽然科学技术很先进,电子隐私法的水平仍停留在数字黑暗时代。这意味着电子邮件、文本信息、位置信息和我们所有的数字数据可能会处于不正当警方监控中。(编译/Ch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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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0
加州个人网络隐私保护升级:执法机构访问数据须获授权
从2016年开始,加州的执法机构需要得到法院的授权,才能访问科技公司的个人用户隐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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