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5月3日电 新消法实行一月有余,不少网店虽标有“七天无理由退换”的绿色标识,但在商品详情里却写明“恕不接受因为尺码大小不合适自己等原因退货”等字样。吉林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现象违法,消费者如在此类“霸王”卖家维权受阻,可到工商部门投诉。
今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新消法明确规定,网络、电视、邮购等方式销售的商品,消费者可以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然而一些网店仍以各种理由搪塞,如:“本店恕不提供无偿试穿服务,买前请看好尺码”“本店不接受因穿着不好看而退换货”等。
更有网店称“本店经营模式特殊,服饰在无质量问题下是不退不换。鉴于淘宝规定,亲下单时还得麻烦能和我们进行约定。”这里所谓的“约定”,即让买家和卖家签好“保证书”,即“本人同意自2014年X月X日起与贵店的所有交易于收货后无质量问题时均不退不换”,让消费者大跌眼镜。
经常网购的长春市民刘薇微表示,很多消费者对新消法不了解,一些商家就瞄准这些人群“下手”.“一旦买家讲出新消法,或者请淘宝等平台介入,退换货便会很容易。”她说。
吉林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消法关于网购退货的规定刚刚实行,陆续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退货手续繁杂且时间长,商家以各种理由搪塞等,有待于逐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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