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1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对网约车司机的驾龄、资质等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要求网约车平台对驾驶员、约车人的信息、资料等数据进行备份,有关部门和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组织要加强对网约车行业的监督和记录,加强行业监管;而伴随着新办法的实施,全国主要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或其(征求意见稿)陆续出台,如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沈阳、青岛等城市要求从事网约车经营需拥有本地车牌和本地户籍等。
网约车的兴起一方面为市民交通出行提供了便利,并且调动了部分汽车资源,使交通资源得以充分利用,但另一方面部分司机利用网约车平台进行违法活动,恐吓、威胁乘客生命安全等,导致网约车行业良莠不齐,缺乏有效的监管。近期实施的网约车新政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规定和治理,并且交通运输部还设立了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出租车行政主管、公安部门有权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数据,使网约车行业得到跨界的监管。
新政的实施是政府对新型网约车市场进行监管的尝试,但是一些细则还是有待继续完善,经过一段时间后,还要及时评估政策的有效性,对新生问题进行及时的解决,对相关规定进行有效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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