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加快林业信息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0月10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三届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全省林业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先导性地位和作用,加速推进全省林业信息化建设步伐,吉林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快吉林省林业信息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林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提出了五个方面具体措施和要求。

《意见》指出,吉林省林业信息化发展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林业中心工作,突出提升林业资源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快资源整合和融合创新,按需开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健全信息化发展长效保障机制,建成互联互通、布局合理、智能感知、科学高效、安全稳定的信息化发展新格局,努力推进“数字林业、智慧林业、泛在林业”三步走发展战略,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美丽吉林做出更大贡献。

近阶段,全省林业信息化建设遵循“五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制式、统一平台、统一管理基本原则,加速推进 “十二五”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实施,按照国家关于“平台上移、应用下移”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引进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强化顶层设计,实施多元投入、分工协作、集约建设模式,全面开展“四大”项目建设,建成全省统一大应急指挥中心、大数据库、大办公平台、大网站群,推进全省林业信息化早日实现感知化、物联化、智能化的智慧林业建设目标。

《意见》强调,加强项目建设和管理。全省林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纲要》、《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南》和全省林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精神,并基于全省林业信息化统一平台,统一标准建设。加强省级重大林业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查和验收评估,其立项申请由吉林省林业信息中心组织起草,经专家评审,报吉林省林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省级重大林业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评估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组织技术、财务和管理专家,以集中会议或现场验收方式,对计划期内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验收,形成项目成果总结和推广应用方案后,视为验收通过。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林业信息化建设项目,需同步制定保密方案,报吉林省林业厅保密管理部门或者当地保密局审批同意后申报立项。

强化体制机制的建立。建立全省林业信息化重大问题科学决策咨询制度和日常会商制度。成立吉林省林业信息化决策咨询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日常会商和重大问题科学决策咨询会商。建立全省林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和吉林林业网子站绩效评估机制,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用,推进全省林业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建立技术应用创新机制,一方面建立林业信息化交流合作机制,拓宽与科研院所的合作领域;另一方面推进林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所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快林业信息化技术平台优化改造,提高林业系统公共服务能力。健全网络运行管理分工负责制,按照《吉林林业网管理办法》、《吉林省林业厅办公网管理办法》、《吉林省林业专网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林业厅中心机房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实行分工负责制,强化协作共享,提高整体效能。建立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建立吉林林业新闻发言人和网站首席信息官制度,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深化公开内容,推进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建立网络舆情引导处置机制,建立吉林林业网络舆情研判导控平台,及时发现、掌握、处置网上敏感热点舆情;建立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快速响应机制,通过官方微信、微博,积极主动正向引导网上舆论;实行网上咨询服务分工协作机制,通过网上政民互动平台,实现林业部门与社会公众的及时沟通。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林业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分步推进吉林省林业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大信息化示范单位的政策性资金投入。建立专项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将吉林林业网络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所需费用列入省级部门预算,健全专项资金测算标准,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必依、应保尽保、科学使用。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林农受益”的基本思路,积极扶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林业信息化建设,鼓励各类实体和公众投资林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领域,推动林业信息服务的社会化。

健全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林业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林业中心机房、林业专网及其相关设施设备的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配备网络安全员。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测评、备案、检查和结果公布等相关工作。建立信息安全应急管理制度,成立吉林省林业信息化安全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各级林业信息化建设安全责任。建立完善日常信息安全监测和预警响应制度,不断提升容灾、备灾能力。定期开展林业信息化系统平台、专业应用、数据资源安全隐患排查和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加强值班备勤,提高对突发信息安全事件(事故)的处置、管控能力。

加强信息化工作领导。加强信息化建设行业指导,健全林业信息化组织机构,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业信息化工作组织机构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并具体实施本地区林业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协作发展。吉林省林业信息化建设发展近期规划每五年为一周期,中长期发展规划每十年为一周期,由吉林省林业信息中心会同省林业厅相关处室制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经吉林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上报国家林业局、省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为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报吉林省林业信息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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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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